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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發[2011]2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第20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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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第20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國稅發[2011]26號 2011.2.2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稅務總局決定,2011年4月繼續組織開展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以“稅收·發展·民生”作為全國稅收宣傳月的主題。經過近幾年的宣傳,“稅收·發展·民生”已經在全社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和一定的品牌效應。第20個全國稅收宣傳月繼續沿用這一主題,深入宣傳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質,深入宣傳稅收在籌集國家財政收入、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可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在這一主題下確定副題,以增強稅收宣傳月活動的針對性和吸引力。 二、加強活動策劃,豐富稅收宣傳月活動內容。稅收宣傳月期間,稅務總局將組織開展系列宣傳活動,主要有:舉辦紀念稅收宣傳月20周年座談會,并在相關媒體進行專題報道;稅務總局領導在重要媒體發表署名文章;與央視合作,播出系列專訪、公益片和宣傳片;向全社會推出全國十大優秀稅務工作者;開展形式多樣的網上宣傳活動;部署開展全國稅法動漫大賽等一系列活動。 各地可圍繞紀念宣傳月活動20周年,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網絡征集、策劃會等方式,廣泛征求納稅人、基層單位、主流媒體及社會各界對開展稅收宣傳活動的建議。要進一步拓寬視野,學習其他黨政部門、大型企業開展宣傳活動的先進經驗,不斷開拓思路。要按照上級部署,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形成系統的工作計劃和操作方案,推陳出新,確保稅收宣傳月活動深入推進。 三、加強協調配合,爭取多方支持。各地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稅收宣傳月活動,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匯報全國稅收宣傳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要廣泛借助各類新聞宣傳媒體的力量,特別是發揮網絡媒體輻射面廣、滲透力強的優勢,進一步擴大稅收宣傳月的影響。各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要加強聯系、互通信息、注重協調,在開展重要活動項目、發布戶外及電視公益廣告等方面大力合作,形成稅收宣傳的合力。各級稅務機關內設職能機構特別是承擔有日常宣傳任務的納稅服務、國際稅收等部門,要緊緊圍繞稅收宣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積極落實各項稅收宣傳任務。各地還要廣泛發動和組織干部職工及社會各界參與稅收宣傳,確保稅收宣傳月活動取得實效。 四、及時做好信息交流和工作總結。宣傳月期間,稅務總局辦公廳將通過《稅務簡報》編發“2011年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專輯”,摘發各地稅收宣傳月活動動態、經驗,加強稅收宣傳信息交流。宣傳月結束后,稅務總局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通報。請各地于2011年6月30日前,將宣傳月工作總結及1-2個優秀創新活動項目報送稅務總局辦公廳(新聞宣傳辦公室),項目要有相應的文字說明和音像資料。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稅收宣傳工作,準確把握和引導輿論導向,意義十分重大。各級稅務機關要在抓好稅收宣傳月活動的基礎上,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用重點宣傳項目推動日常稅收宣傳工作。要圍繞中心工作,加大對重大宏觀稅收決策部署、新出臺稅收政策、稅收職能作用以及稅收典型的宣傳報道;要加快建立稅收輿情監測、分析與引導機制,完善稅收網絡評論員隊伍,努力提升引導涉稅輿論的水平;要鞏固傳統稅收宣傳項目,抓好已有成果的推廣利用,并在現有的基礎上推陳出新,積極打造稅收宣傳品牌;要進一步加大稅收法制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六五”普法教育,積極營造有利于稅收事業科學發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附件12011年稅收宣傳月稅務總局宣傳活動安排 1.3月31日,稅務總局召開紀念稅收宣傳月20周年座談會,并在相關媒體進行20周年專題報道。 2.局領導對外發表署名文章。 3.對全國十大優秀稅務工作者進行集中宣傳報道。 4.制作播放電視專題節目: (1)在央視播放并制作盤帶下發各省播放17集動漫宣傳片《煲太茶餐廳-正確使用發票》。 (2)在央視新聞調查播出《打擊假發票行動》專題采訪,同時各主要媒體播出發票打假案例。 (3)在央視播出稅收公益短片,各地稅務機關聯系當地電視臺同步播出相關公益廣告片,形成全國聯動的宣傳聲勢。 5.部署開展稅法動漫大賽、稅收短信征集、稅收公益廣告征集、稅收征文、稅收漫畫大賽等活動。 6.與多個媒體合作開展個人所得稅、發票使用和管理、依法行政、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等知識競賽活動。 附件2稅收宣傳標語口號 1.稅收·發展·民生 2.為國聚財,為民收稅 3.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 5.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6.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 7.履行法律義務,依法誠信納稅 8.嚴厲打擊制售假發票的犯罪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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