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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對實行定率征收所得稅的企業如何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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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對實行定率征收所得稅的企業如何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規定,稅務機關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一)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二)按照應稅收入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定率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測算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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