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促進納稅遵從,營造公平稅收環境,稅務總局決定2013年繼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項目
(一)行業稅收檢查項目
1.指令性檢查項目
(1)成品油批發、零售企業;
(2)辦理電子、家具、服裝類等產品出口退(免)稅企業;
(3)證券、基金公司。
2.指導性檢查項目
(1)房地產、建筑安裝業;
(2)承接出口貨物業務的貨代公司、報關公司(報關行);
(3)資本交易項目;
(4)中介、培訓服務機構;
(5)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
(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
各地稅務機關可選擇轄區內稅收秩序較為混亂、稅收違法行為較為集中的地區開展專項整治。重點關注以下區域:
一是“營改增”試點地區內交通運輸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稅務總局決定將“營改增”試點地區作為總局督辦的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地區,遏制利用“營改增”政策縫隙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活動,強化“營改增”試點地區稅收征管風險防范。
二是礦產品(包括煤炭)采選經銷企業較為集中、上述企業利用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虛抵進項稅款行為多發的區域;
三是農產品加工企業較為集中,相關服裝、木器、食品、藥品企業利用農產品收購發票虛抵進項稅款行為多發的區域。
(三)重點稅源企業專項檢查
稅務總局將另行發文部署相關地區稅務機關對部分重點稅源企業開展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