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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優惠政策明確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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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當減輕個人住房交易的稅收負擔,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住房,2008年10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規定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再次下發《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3號),對上述規定明確如下: 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財稅[2001]161號 企業改革中有關契稅政策 財稅[2003]184號 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 契稅的納稅籌劃方法 企業改組改制契稅優惠政策解析 財稅[2004]126號 房屋附屬設施有關契稅政策 國稅函[2006]844號 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有關問題解釋 國稅函[2007]606號 關于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問題的批復 財稅[2008]175號 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 國稅函[2008]438號 關于無效產權轉移征收契稅的批復 解讀國稅函[2008]438號文 無效產權轉移不征契稅 國稅函[2008]514號 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資產有關契稅政策 國稅函[2008]662號 關于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征收契稅的批復 國稅發[2009]89號 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若干執行問題 財稅[2009]128號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閩地稅發[2009]154號 進一步做好契稅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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