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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
發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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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健全信息化、專業化、立體化的稅源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立足安徽國稅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分類稅源、準確劃分職責為基礎,以加強稅源監控,強化風險管理為手段,以提升管理層級、轉變工作方式為關鍵,以核查申報納稅真實性、合法性為重點,以深化信息運用、實施信息管稅為依托,以優化機構設置、合理調配資源為保障,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管理的風險和成本,加快實現稅務管理的現代化,即稅務管理的集約化、信息化、法制化、科學化和社會化。 二、主要任務 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實施科學分類,理順管理流程,優化納稅服務、強化稅收分析、整合稅源監控、突出納稅評估、集約稅務稽查、深化信息應用、重組管理資源、轉變工作方式。 (一)實施科學分類 1.按管理對象分類。按照“規模+行業”的原則,將納稅人分為重點稅源和中小稅源兩類。重點稅源是指納入省、市局稅源監控的企業、上市公司以及跨國、跨省、跨市的總分機構和母子公司,其國稅收入占本地區年度國稅收入總額不低于80%(2010年上半年,全省共有6907戶,占全部企業戶數3.99%,入庫稅款415.06億,占全省收入84.06%);中小稅源為重點稅源以外的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按規模分類的基礎上,根據當地產業結構和行業分布狀況,對同一管理層級的納稅人再按行業進行分類。 2.按管理職責分類。借鑒公安部門“戶籍警”、“治安警”和“刑警”序列劃分方式,將稅源管理職責重新劃分和歸類為事務性、監控性、查處性三類,進一步明確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職責、范圍和方式,管理員由固定管戶轉向分類管事。事務性工作是指日常管理與服務,包括戶籍管理、申報受理、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等;監控性工作是指基于風險管理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監控等;查處性工作是指稅務稽查。 3.按管理層級分類。根據稅收征管程序和風險管理流程,合理界定分解省、市、縣三級國稅機關的稅源管理職責,實現上下聯動。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監控性和查處性工作,主要由省、市兩級國稅機關承擔,縣局主要從事事務性工作以及中小稅源的納稅評估。一是省局負責稅收分析、反避稅調查以及部分重點稅源納稅人的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市、縣局不再專門從事稅收分析和反避稅調查工作。二是市局負責省局管理的重點稅源之外的納稅人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并直接負責市區納稅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三是縣局負責轄區內日常管理和服務、中小企業納稅評估以及個體稅收的監控和分析。 (二)理順管理流程 運用稅收風險管理理念,按照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績效評估等設計稅收風險管理流程。以納稅人自主申報為基礎,在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之前,稅務部門主要負責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咨詢,通過便捷的申報、辦稅渠道等為納稅人提供各類服務。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后,稅務部門主要負責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分析和監控,全面審核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選擇有疑點的納稅人開展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 1.集中受理涉稅事項——采集信息。市、縣局納稅服務機構集中受理納稅人納稅申報,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輔導,對未按期申報的納稅人,通知其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受理納稅人各類行政審批事項,根據業務類別、性質及審批權限分別做出受理即辦、受理轉調查核實等處理,審批結果統一反饋納稅人。 2.全面核查申報信息——識別排序。納稅人完成納稅申報后,運用行業評估模型等先進技術和管理手段,對納稅人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監控,重點做好申報數據、基礎信息與相關涉稅信息比對審核和案頭分析工作,查找風險較高的納稅人,發布稅源風險預警信息。省、市、縣稅源管理機構,根據發布的風險預警信息,改變無差別的平均管理,基于風險識別、等級排序,確定納稅評估對象。 3.有效實施評估稽查——應對處理。根據對納稅申報的全面審核分析,制定不同的應對策略,綜合配套運用稅法宣傳、咨詢輔導、提示提醒、納稅人自我修正、約談說明、稅收核定、稅務審計、稅務稽查等遞進措施實施風險應對。 4.調整政策完善管理——績效評估。根據評估和稽查的結果及建議,完善管理對策,改進管理措施,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提升專業化管理能力,促進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 (三)優化納稅服務 適應納稅人不同方面的需求,讓納稅人繳“明白稅、公平稅、放心稅、便捷稅”,做到尊重納稅人、相信納稅人、還權納稅人、服務納稅人。以納稅人最為關心的政策調整和辦稅流程為重點,分級分類開展宣傳輔導和納稅人培訓,不斷增強稅法透明度。按照“省級集中,國、地稅聯合組建”的方式以及“全省集中、統一呼叫、人工坐席、呼叫轉辦”的運行模式,建設12366呼叫中心,打造集約化、專業化咨詢服務平臺。以省局網站為依托,建設全省統一的國稅平臺,積極拓展網上辦稅功能,為納稅人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務,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注重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明確納稅人權益的實現途徑和救濟渠道,加強征納溝通,健全辦稅公開制度,保障納稅人知情權,建立投訴舉報快速響應機制。 (四)強化稅收分析 把稅收分析作為推進專業化管理的切入點,運用分析成果引導管理資源配置,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 1.提高分析層次。發揮數據集中優勢,省局集中處理全省征管數據,開展稅收彈性分析、稅負分析、稅源分析和稅收關聯分析,發布全省行業稅負及預警指標。建立行業納稅評估模型,篩選評估對象,具體鎖定至地區、行業或納稅人,把疑點目標層層追蹤至納稅人的某個方面。 2.改進分析手段。克服用單一稅負指標進行簡單比對的做法,要通過加強培訓,綜合應用風險指標、評估模型等技術工具,提高稅收分析能力,從微觀、宏觀、橫向、縱向等多個方面對稅源情況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3.加強分析應用。圍繞稅收風險管理,開展“建模找點”,有效識別和定位稅收風險,發現稅源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調整管理方向、措施和力度,充分發揮分析應用的最大效能。 (五)整合稅源監控 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上下聯動、橫向互動為目的,整合部門之間、上下之間和稅源管理主要環節之間的工作,提高稅源監控水平。收入核算部門開展宏觀分析;稅源監控部門運用評估模型,定期分析每一個納稅人,查找風險較高的納稅人,將風險點比較集中的納稅人作為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選案的主要來源;納稅評估部門對風險級別較高的納稅人實施評估;稽查部門選擇疑點較大、對納稅評估不能排除風險的納稅人進行檢查;根據評估和稽查的結果及建議,管理部門完善管理對策。省局負責征管狀況監控,按月或者按季度開展分析,指出哪些納稅戶在什么時間段,存在什么疑點,下發到主管國稅機關,指導主管國稅機關根據疑點找問題,重點監控,查明真相,并將結果及時反饋。 (六)突出納稅評估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源監控的最有效手段,是推進專業化管理的關鍵和重要內容。按規模分層級進行評估,省局負責對全省重點稅源納稅人納稅評估的組織和實施,市局負責對部分重點稅源和中小稅源企業實施評估,縣局負責對部分中小稅源企業實施評估。轉變評估方式,通過實施“建模找點”,實現納稅評估從無差別的全面評估轉變為有針對性的專業評估,從無標準的經驗操作轉變為有規范的精細評估,從不連貫的單一應用轉變為有互動的綜合評估。開展多稅種聯評,用足、用好現有系統中已有的信息,實現對納稅人的全面評估。 (七)集約稅務稽查 在一定區域內集中稽查人員、資源和業務,優化力量配置,強化執法剛性,提高辦案效率,更好地發揮稽查震懾作用,有效促進稅法遵從。完善集約稽查模式,通過人員統一調配、案源統一管理、檢查統一實施、審理統一組織,推進稽查工作重點向省、市級稽查局集中。實行交叉稽查,減少和避免辦案干預,查辦跨區域大案要案,實行全省或全市聯動稽查。強化集約稽查措施,省、市局稽查局按照重點稅源的不同類別和稅源監控的不同層級,劃分稽查范圍,實行分級分類稽查。分級即根據納稅人規模分別確定由省局或市局實施稽查,分類即根據納稅人的不同類別,如經濟性質、行業特點、地域分布等,分別確定相應的專業人員實施稽查。 (八)深化信息應用 找準信息技術和稅收業務的結合點,進一步把各類信息掌握好、分析好、運用好,提升信息管稅能力。 1.完善稅務工作流管理系統。構建專業化管理工作平臺,利用信息系統“固化”專業化管理流程和權限,自動實現各個部門和崗位的工作派發、業務流轉和績效考核,打破管理層級,落實各項工作“由誰做、何時做、如何做”的管理要求,加強各層級、各崗位、各環節的銜接與協調。 2.加快數據倉庫二期建設。將分散在各個應用系統中的數據,抽取到統一的數據倉庫,實現數據資源全省共享。完善各類查詢和分析功能,加載評估模型、風險指標等,對申報納稅情況進行全面審核分析,實現風險自動識別、等級自動排序、評估任務自動派發、評估結果自動反饋、管理績效自動考核。 3.推行“一體化”網上辦稅平臺等系統。健全網上辦稅體系,提供一站式、全功能的辦稅服務,為納稅人提供覆蓋網上認證、抄報稅、比對、繳款等所有主要納稅環節的辦稅服務。試點網上稅務行政審批系統,推行集中審批,探索網上審批,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開展網絡發票試點,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加強發票的信息采集和分析、比對。 (九)重組管理資源 按照專業化要求,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重組省、市、縣局稅源管理機構和內設機構,調整管理職能,優化資源配置。省、市、縣三級國稅機關均為稅源管理實體,省局直接走向稅源管理前臺,并成為最重要的承擔者。 1.省局。設立行業稅源管理機構和跨區域稅務稽查機構,調整內設機構職能。 (1)稅源管理機構。設立5個稅源管理機構,每個稅源管理機構編制40人。其中:1個稅源管理機構為反避稅調查局(與國際稅務管理處合署辦公),負責對跨國(境)企業實施反避稅調查、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其余4個稅源管理機構,按行業劃分,分別負責全省制造業、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其他行業重點稅源納稅人的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探索和把握同一類型稅源的管理規律,增強稅源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即,第一稅源管理局(與大企業稅收管理處合署辦公),負責全省重點稅源中高新技術產業納稅人的監控和評估;第二稅源管理局負責全省重點稅源中制造行業除高新技術產業外的納稅人稅源監控和評估;第三稅源管理局負責全省重點稅源中服務行業除高新技術產業外的納稅人稅源監控和評估;第四稅源管理局負責全省重點稅源中其他行業除高新技術產業外的納稅人稅源監控和評估。 (2)稅務稽查機構。按照地域分別設置皖北、皖中、皖南、皖西、皖東5個跨地級市稽查局,每個局編制40人,名稱為省局皖北稽查局、皖中稽查局、皖南稽查局、皖西稽查局、皖東稽查局,負責全省重點稅源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其稽查范圍或人員,每2-3年輪換交流一次。撤銷縣稽查局,集中稽查人員、資源和業務,優化力量配置,提高辦案效率。按照重點稅源的不同類別和稅源監控的不同層級,劃分省、市稽查局稽查范圍,實行省、市兩級集約稽查模式,減少層級,避免辦案干預。 (3)機關內設機構。設立維護納稅人權益辦公室,掛靠納稅服務處,負責納稅人投拆、舉報的調查核實和處理,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調整內設機構職責,收入規劃核算部門負責開展稅收宏觀分析,定期發布全國、全省行業稅負及預警指標,為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提供支持;征管科技部門、稅種和專業管理部門負責重點稅源監控和微觀稅收分析,運用納稅評估模型,識別和定位稅收風險,篩選評估對象;納稅服務部門負責納稅服務工作狀況的監控分析;數據處理部門負責監控分析所需數據的抽取、提供和維護。 2.市局。按照一級式、扁平化、集約化的思路,撤銷按行政區劃設置的市區國稅局(分局),市局為稅收執法主體。 (1)稅源管理機構。設立3個稅源管理機構,其中:第一稅源管理局承擔全市重點稅源納稅人(除省局監控評估的納稅人外)的稅源監控與評估工作;第二稅源管理局承擔市區中小企業的稅源監控與評估;第三稅源管理局承擔市區個體工商戶稅源監控與稅款核定工作。 (2)辦稅服務機構。設立納稅服務局,負責受理市區所有納稅人的涉稅申請和納稅申報,承擔稅款征收、戶籍管理、信息采集、調查核實、發票管理、催報催繳、任務執行、欠稅管理、宣傳輔導、檔案管理等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 (3)稅務稽查機構。設立稽查局,撤銷縣級稽查機構,上收縣局稅務稽查執法權,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實施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 (4)合并機關內設機構。按照整合職能的原則,對市局內設機構進行合理歸并,設置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稅政制度(稅收法律顧問)處、數據管理處、人事教育處、監察處和后勤管理處。辦公室負責文秘管理、稅收宣傳、保密、督辦、網站管理、各類檔案文書管理等職責;稅政制度處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際稅收、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落實和綜合征管工作,負責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數據管理處負責收入規劃核算,數據分析監控和信息化支撐等工作;人事教育處負責人事、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等;監察處負責行使監察、督察內審、綜合巡視、政策法規等職責;后勤管理處負責行使財務管理、機關后勤保障等職責。 3.縣局。撤銷縣稽查局和縣以下稅務分局,縣局為稅收執法主體。 (1)稅源管理機構。設立3個稅源管理機構,其中:第一稅源管理局承擔全縣中小企業的稅源監控與評估工作;第二稅源管理局承擔全縣特定行業(稅收風險高、稅款比重大)納稅人的稅源監控與評估工作;第三稅源管理局承擔全縣個體工商戶稅源監控與稅款核定工作。 (2)辦稅服務機構。設立納稅服務局,負責受理全縣所有納稅人的涉稅申請和納稅申報,承擔稅款征收、戶籍管理、信息采集、調查核實、發票管理、催報催繳、任務執行、欠稅管理、宣傳輔導、檔案管理、收入預測等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 (3)合并機關內設機構。按照整合職能,對縣局內設機構進行合理歸并。比照市局內設機構,設立4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稅政制度(稅收法律顧問)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公室負責文秘管理、稅收宣傳、保密、督辦、網站管理、各類檔案文書管理、財務管理、機關后勤保障等職責;稅政制度科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際稅收、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落實和綜合征管工作,負責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人事教育科負責人事、教育管理工作等;監察室負責行使監察、政策法規等職責,配合做好內審、巡視工作等。 (十)轉變工作方式 適應稅源專業化管理的需要,切實轉變工作方式,建立健全上下聯動、橫向互動、內外協作的稅源管理運行機制,各級管理層從以行政管理職能為主,向以直接承擔稅源監控管理等實體職能為主轉變,都要成為稅務管理的實體。上下聯動,就是省、市、縣三級國稅機關都要動。省局必須承擔具體的管理職責,從省局機關和各級領導做起,由過去主要是省局部署、基層落實轉變為省局自己做、帶著基層干。省局相關處室直接開展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等工作。稅政管理部門要從過去主要從事政策管理轉變為主要從事稅源監控,監控分析到具體的地區、行業和納稅人。橫向互動,就是各個部門特別是業務部門都要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內外協作,就是要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溝通協調,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協稅護稅體系,密切國、地稅部門之間的協作。 三、配套措施 (一)實施差異化管理 依據稅源特點、重要程度和風險大小,實施差異化管理。 1.重點稅源企業。按精細管理、個性服務的思路,試行“大客戶制”,突出分析監控和個性服務。準確把握重點稅源企業經營規律及核算特點,測算企業生產和納稅能力,保證稅收收入;引導和幫助企業從內部控制制度入手,通過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把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貫穿于生產經營過程,強化企業稅務風險自我防控。 2.中小稅源企業。按照行業管理、集約化管理的思路,強化稅基管理和分類納稅輔導。密切與工商、質監、地稅及政府部門間的信息傳遞和工作配合,避免產生漏征漏管;對財務核算不健全的企業,實行所得稅核定征收;對重點行業和管理薄弱行業,加強行業稅源監控和評估;對新辦企業,及時幫助辦稅人員熟悉辦稅流程及政策;對已開業的中小企業,突出賬簿設置、財務核算情況的檢查輔導。 3.個體工商戶。探索集約化、社會化稅收管理思路,注重戶籍和定額管理。實施由專業市場、街道等委托代征,建立護稅協稅網絡及社會化服務機制,降低征納成本。對農村偏遠地區或小街小巷的個體工商戶采取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的方法,按年申報納稅。 (二)制定配套制度 不斷推進管理制度建設,建立一個制度規范、程序嚴密、依法行政的制度體系,保障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在法律框架內對傳統的征管程序、操作流程進行梳理,以納稅人為中心,切實減少不必要和無實際意義的業務流轉環節和審批(核)環節,優化稅務登記、宣傳輔導、申報繳稅、稅款評定、稅款征收、稅務稽查、法律救濟等流程。制定行業稅收管理規范,明確行業稅源管理重點、作業標準、信息采集和監控指標等內容。 (三)完善內控機制建設 以防控廉政風險為目標,以健全內控制度為重點,以監督制約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全面加強內控機制建設。認真梳理權力事項,排查權力風險點,確定關注和控制重點,健全防控措施;合理配置權力,實現權力運行的相互關聯和相互制衡;完善崗責體系,實現權力與責任的有機結合;規范工作流程,形成環環相扣的工作鏈條;嚴格運行程序,健全責任明晰、制度完備、分權合理、流程規范、制約有力、監督到位的部門內控機制。 (四)建立專業化管理隊伍 根據各類納稅人的不同管理要求和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專業化管理人才隊伍。建立能力評價體系。探索建立稅收管理員能級制度,明確各類管理崗位的業務技能、要達到的知識水平和能力標準等。根據崗位能力標準,對管理人才進行分類,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強化分類培訓。按照“崗位要什么培訓什么”的原則,開展崗位分類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專業性和有效性,崗位不同,培訓的內容、知識和培訓方式也要相應不同。注重專業崗位技能的培養和提高,突出能力操作與訓練。優化人員配置。優化人員配置,將各類管理人才配置到最能發揮其專長的稅源管理崗位上。根據當地大企業、重點稅源企業管理以及納稅評估的工作量,配置相應數量的管理人員。原則上,從事大企業和重點稅源管理以及納稅評估的人員占稅源管理總人數50%左右。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 省局制定試點工作方案上報總局;試點單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省局。 (二)開展試點 試點單位按照專業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調整管理機構、職責和人員,優化資源配置,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實行專業化管理。同時,積極開展調研,及時收集、整理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完善試點工作方案,總結試點經驗做法。 (三)全面推廣 根據試點情況,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在全省全面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是實現稅源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必然要求,符合征管工作的內在規律,代表稅收管理改革的方向,是今后一個時期稅源管理工作的重點。各級國稅機關和國稅人員要及時從傳統思維模式和管理方式中解放出來,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改革創新,以業務重組工程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專業化管理工作要求,不斷豐富和深化業務重組工程的內容。要切實加強領導,由“一把手”負總責,建立相關組織領導機構,精心組織,把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保證正常有序進行。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完成,省局成立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胡道新(省國稅局局長) 副組長:其他局領導 成 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負責試點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 辦公室主 任:胡立文(省國稅局總經濟師) 副主任:江立中(省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處長) 曹龍華(省局人事處處長) (二)廣泛宣傳,爭取支持 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涉及征管資源的重新配置,機構、崗位職責的調整和人員的變動,牽涉面廣,工作難度大。各級國稅機關要深入廣泛宣傳,使地方黨政領導、納稅人和國稅人員了解專業化管理的重大意義和主要內容,理解支持專業化管理工作的開展。要層層動員,做好國稅人員的思想工作,使其正確對待權力和職責的重新劃分,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自我加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積極主動地投身到各項管理工作中。 (三)先行試點,逐步推進 推進稅源專業化管理是一項復雜艱巨的任務,要按照“積極謹慎”原則,先試點,后推廣,分步穩妥地推進。試點單位應立足于當地稅源結構和人力資源現狀,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其他單位也要及早做好準備,早調研,早謀劃,在現有管理模式上,借鑒試點單位的經驗,統籌安排開展稅源專業化管理工作。在推進過程中,各單位要對工作的進展進行評估,及時查找不足,研究對策,做到邊推行、邊完善,不斷把工作引向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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