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我們在案例一的基礎上來看案例二。其他情況都不變,只是付款主體發(fā)生了改變。既然A公司和S公司都是集團的母公司,他們約定,合同還是各自簽訂,但是,所有的審計費先全部由A公司支付給S公司。然后,B公司和C公司再分別支付給A公司(當然,這個可能支付,也可能在跨國公司內部通過netting的方式就抵消了)。同時,S公司取得A公司支付的審計費收入后再分別支付給T公司和U公司(這個也一樣,可能支付,也可能在跨國公司內部通過netting方式抵消了)?! ?
這里要注意,這個案例和我們上一篇舉的案例不一樣,并不是A公司直接S公司直接簽審計服務協(xié)議,然后S公司做A過的A公司審計,B國的T公司做B公司審計,C國的U公司做C公司審計。這個就涉及到A公司對B、C公司的接續(xù)提供(onwardsupply)和S公司和U公司、T公司之間,以U公司、T公司名義給S公司提供審計服務,但實際是直接提供給服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directsupply)。我們這個案例中,不存在這個問題,A公司和S公司之間,B公司和T公司之間,C公司和U公司之間仍是分別存在三個獨立的服務合同的?! ?
案例分析
OECD報告的結論是,款項的支付并不影響基于商業(yè)協(xié)議對勞務實際消費地的判定問題。根據(jù)主規(guī)則,跨境增值稅勞務都應該在勞務的接受方實際生產(chǎn)經(jīng)營地所在國征稅?! ?
當然,OECD這個案例舉得其實不是太好。因此,這兩個案例分析下來并不涉及跨境勞務問題。但是,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的問題就是,在跨境勞務增值稅征管中,我們對于商業(yè)協(xié)議的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勞務的接受方必須要根據(jù)商業(yè)協(xié)議判定。比如,在案例一中,OECD報告就指出了那份框架性協(xié)議由于相關要素不具備,不屬于我們跨境勞務增值稅界定中的商業(yè)協(xié)議,就不能根據(jù)這個框架性協(xié)議進行稅收界定。同時,在案例二中要注意,雖然A公司和B、C公司之間有款項支付,S公司和U、T公司之間有款項支付。但并不是有款項支付,他們之間就一定有商業(yè)協(xié)議,不能僅僅根據(jù)款項支付來界定跨境勞務增值稅征稅權。所以,我們?yōu)槭裁匆獑为殞懸黄恼聛矸治龊螢榭缇硠趧赵鲋刀愊碌纳虡I(yè)協(xié)議?正是因為,對合格商業(yè)協(xié)議的識別構成我們跨境勞務增值稅征管的基礎。
下篇預告
我們上面的分析都是假設勞務的接受方只在一個國家有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但是,在實踐中,勞務的接受方在其他國家也有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比如,中國一建在南非有一個工程項目。中國A設計院和中國一建簽訂了一份設計合同,為中國一建在南非的工程項目提供設計服務。請注意哦,合同是中國境內的中國一建和中國A設計院簽訂的。但是,設計服務是針對中國一建在南非的工程。款項是中國一建直接支付給中國A設計院的。這個我們能算中國A設計院是勞務出口嗎,還是算中國一建接受服務后再出口到南非。這個目前文件沒有規(guī)定?! ?
再比如,最新的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53號公告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建筑服務、工程監(jiān)理服務、工程、礦產(chǎn)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屬于境外勞務。換句話說,中國一建去南非施工,南非A公司和中國一建簽訂了工程監(jiān)理服務合同,雖然合同是和中國一建簽訂的,但是這個不算中國一建勞務進口。那么,53號文只是說了建筑服務、工程監(jiān)理、工程勘察勘探(這部分勞務在OECD報告中要適用特別的規(guī)則,我們后面會專門講)。那如果一家澳洲的設計事務所和中國一建簽訂一份設計合同,該設計合同就是針對中國一建在南非項目的設計。此時,中國公司支付澳洲設計事務所設計款時,是否算進口設計服務,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呢?這點沒有明確,因為,53號公告并沒有涉及到建筑設計?! ?
我上面舉的這些案例實際上就涉及到OECD報告中關于MLE(multiplelocationsentity)情況下跨境勞務增值稅規(guī)則的運用問題了。
因為中國一建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雖然在中國,但是其在南非提供工程,實際在南非的工程構成了其在增值稅下的常設機構(establishment)。因此,雖然中國A設計院是和中國一建簽訂的設計合同,但實際卻是向中國一建在南非的那個常設機構提供的(澳洲事務所也同樣)。
這里大家注意,在跨境勞務增值稅體系下,我們也涉及到增值稅下的常設機構(establishment)界定。我在前面的問題說過,OECD報告要求相關國家要界定何為增值稅下的常設機構(establishment),以便清晰運用規(guī)則解決征稅權歸屬,這里大家應該能理解了。所以,我們下一篇就要來談這些有意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