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電子稅務管理中心關于提供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運行相關問題及改進意見的函
所得稅司所便函[2012]14號 2012.4.2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的規定,稅務總局開發了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匯總納稅系統)。
匯總納稅系統運行以來,對加強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保證法人企業所得稅順利實施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功能不全、信息上傳清分不暢等問題。為此,稅務總局將在全面評估匯總納稅系統使用情況基礎上,針對匯總納稅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著手進行升級完善。
為切實做好匯總納稅系統升級完善,更好地保證匯總納稅系統在加強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管理中信息支撐作用,請各地稅務機關協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根據匯總納稅系統的使用情況,及時收集和整理基層稅務機關反映的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
二、各地將匯總納稅系統的升級完善意見和建議整理匯總后,于2012年5月10日前通過稅務總局內網(可控FTP//電子稅務管理中心/處/匯總納稅系統、可控FTP//所得稅司/綜合處/匯總納稅系統)分別報電子稅務管理中心、所得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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