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免征部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草案]》意見的通知 根據我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關規定,現將我廳擬制發的《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免征部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草案)》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2014年10月27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形式反饋至浙江省財政廳政策法規處。
電子郵箱:zjczfg@163.com
傳真電話:0571-87058488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環城西路37號
郵編:310006
浙江省財政廳政策法規處
2014年10月27日
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免征部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草案)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一分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和《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征收和減免管理辦法》(浙財綜[2012]130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減輕小微企業社會負擔,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我省范圍內月銷售收入或月營業收入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