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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04]66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用三輪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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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用三輪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2004-09-07 財稅[2004]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交通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為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經國務院批準,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用三輪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農用三輪車是指: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于7.4kw,載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車速不大于40km/h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請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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