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地稅函[2007]232號邯鄲市地方稅務局轉發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2/11/30 來源: 閱讀次數: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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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地方稅務局轉發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
邯地稅函[2007]232號 2007.12.10邯鄲市地方稅務局轉發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冀地稅函[2007]255號)轉發給你們,請抓緊貫徹落實。其中,應稅所得率不得低于7%,具體標準由各縣、區級稅務機關自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