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某地全面檢查水果市場,銷毀青果(提前摘下的未成熟水果)1萬多公斤,責令3家企業停產整頓。筆者提醒相關企業:銷毀青果應及時進行正確的稅務處理。
增值稅方面。購進青果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正常損失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雖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非正常損失定義加上了“以及被執法部門依法沒收或者強令自行銷毀的貨物”,但該文件僅適用于試點納稅人。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是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企業所得稅方面。銷毀青果能否作為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視情而定。如果是執法部門銷毀的,則不得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罰金、罰款和被沒收的財物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雖然該條文沒有“銷毀”字樣,但執法機關只有先沒收然后才能予以銷毀。
但若執法部門責令企業自行銷毀,則不存在執法部門沒收環節,可以視為資產損失,予以稅前扣除。企業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確定損失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八條規定,損失額為存貨的成本減除殘值、保險(放心保)賠款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
收集證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應提供幾項證據材料:
1.存貨計稅成本的確定依據; 2.關于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3.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 4.執法部門責令其銷毀青果的公文。
專項申報。《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章“申報管理”規定,企業應進行清單申報。最遲要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將資產損失申報材料作為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件報送稅務機關。未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不得延期申報,否則不得稅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