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持有某公司的股權并將其轉讓,轉讓價格中包含被投資公司的未分配利潤。請問,計算轉讓所得時,能否扣除應歸屬于我公司的未分配利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根據上述規定,計算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應歸屬于上述公司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