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科學發展的意見
皖地稅[2012]55號 2012.7.6
各市、縣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直屬局: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支持我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科學發展,結合地稅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強化服務意識。
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繁榮經濟、促進就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科學發展,中央和我省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發展環境。各級地稅機關要將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科學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幫助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二、堅持依法征稅。
認真貫徹組織收入原則,堅持依法征收、科學征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好國家出臺的各項結構性減稅政策,努力為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法治環境。
三、認真落實優惠政策。
不折不扣地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幫助輔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迅速辦理減免緩抵等涉稅事宜,對報送資料齊全、手續齊備、符合條件的,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積極引導小型和微型企業建賬建制,對新辦的各類中小企業,輔導其規范財務核算,使其能達到享受所得稅優惠的條件。加強對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問效和管理監督,建立和完善對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政策執行效果的監測、分析和發布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提高政策執行效果。
四、文明規范執法。
要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充分尊重納稅人。要不斷改進執法方式,積極探索和運用行政指導、服務、疏導、教育等柔性執法手段,避免簡單粗暴執法和激進式執法,防止引發涉稅矛盾和征納沖突。要堅持文明執法,既要合法合規,又要合情合理,善于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最大限度地爭取納稅人的理解、支持與配合。
五、加強宣傳服務。
高度重視對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宣傳工作。在宣傳內容上,突出宣傳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進一步改善民生的政策導向,突出宣傳我省各級地稅部門貫徹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科學發展的各項政策舉措,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優惠的對象、范圍和條件,積極營造有利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良好環境和氛圍。在宣傳方式上,要將宣傳工作和政策服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納稅申報、優惠政策解讀等方面加強個性化輔導,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讓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真正享受到稅收優惠帶來的實惠。
六、優化辦稅服務。
進一步完善辦稅服務廳功能,實現辦稅服務職責集約化管理,將納稅人所有申報、申請辦理事項前置到辦稅服務廳,實現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務。積極擴大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面,大力推行網上申報,努力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辦稅服務。
七、減輕納稅人負擔。
減少、合并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大力推進“先辦后審”,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加強涉稅信息共享,做到納稅人基礎信息“一次采集、共同使用”,切實避免“多頭采集”、“反復采集”增加納稅人負擔。
八、開展個性化服務。
針對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不同納稅服務需求,因地制宜提供多樣特色服務。對偏遠地區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流動、上門服務。對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急、特、難涉稅事宜,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結合實際,積極開展預約、提醒等服務,幫助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辦理涉稅事宜。
九、規范核定征收。
嚴格核定程序,按照《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和《安徽省地稅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采取典型調查、集體評議、定額公示等步驟進行。要進一步改進核定方式,積極推行電子核定,引入社會力量和納稅人評定。要注意核定結果前后增幅及一定區域內合理性比對分析,確保稅收定額核定公開、公平、公正。
十、防范執法風險。
要嚴格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駛權力,履行職責。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為契機,編制“稅收執法權目錄”,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全面梳理,排查各類稅收執法行為的風險點和征納沖突隱患,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建立防范執法風險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