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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增值稅會計核算比較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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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1)生產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于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2)收人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人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于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人型增值稅。(3)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于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所謂增值稅轉型就是將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不同類型增值稅會計處理存在較大區別。 一、購置原材料、固定資產及計提折舊的會計處理 對于購進原材料,三種類型都允許抵扣進項稅,三種類型增值稅的會計處理相同。對于購進固定資產(含自建)的進項稅,生產型不允許抵扣,在會計處理上體現為稅金和價款一起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消費型允許購買時一次性抵扣,在會計處理上和購進原材料相同;收人型雖然在購進時不允許抵扣,但是在以后每年年底計提折舊時允許按計提折舊的比例進行抵扣。 [例]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從外部購買材料價款50000元,增值稅8500元,同日還購買機器設備一臺,價款1440000元,增值稅244800元,假設該項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為4年,預計凈殘值為O,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1)生產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2009年1月1日購進材料 借: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 貸:銀行存款 58500 2009年1月1日購進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1684800 貸:銀行存款 1684800 2009年12月31日計提折舊=1684800+4=421200(元) 借:制造費用421200 貸:累計折舊421200 以后每年年底計提折舊同上。 (2)收入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2009年1月1日購進材料 借: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 貸:銀行存款 58500 2009的1月1日購進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1684800 貸:銀行存款 1684800 2009年12月31日計提折IH=1684800+4 x17%÷(1+17%)=61200(元) 借:制造費用 3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1200 貸:累計折 421200 以后每年年底計提折舊同上。 (3)消費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2009年1月1日購進材料 借: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 貸:銀行存款 58500 2009年1月1日購進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14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44800 貸:銀行存款 1684800 2009年12月31日計提折IH=1440000+4=360000(元) 借:制造費用 360000 貸:累計折舊 360000 以后每年年底計提折舊同上。 二、將原材料用于固定資產建造的會計處理 生產型增值稅會計不允許抵扣購置(含自建)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因此將原材料用于建造固定資產時,需將已計人進項的增值稅,通過進項稅轉出計人到在建工程中去。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購置(含自建)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因此在材料購進時計入進項的增值稅,在將原材料用于固定資產建造時不需調整。收入型增值稅對購置固定資產所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已計提折舊價值對應的增值稅,其賬務處理和消費型相同;另一部分是未計提折舊價值對應的增值稅,其賬務處理和生產型相同。在將原材料用于建造固定資產時,相關費用還處在資本化過程中,企業還未開始計提折舊,因此所有價值均屬于后者。 接上例,假設甲公司2009年10月1日將該項原材料全部用于建造固定資產。 (1)生產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 58500 貸: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500 (2)收入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 58500 貸: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500 (3)消費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 50000 貸:原材料 50000 三、處置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2009年1月開始,我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此時銷售固定資產與銷售一般貨物一樣,按照銷售收入一定比例計算并繳納增值稅。如果實行收入型增值稅,由于銷售能獲取收益主要是固定資產還有價值,也就是說銷售實現收人對應的是固定資產中還未計提折舊部分的價值,因此其賬務處理應該和生產型相同。即在銷售固定資產時,不確認增值稅。 接上例。假設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將購置的該項固定資產出售,獲得銀行存款1000000元。則: (1)生產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將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263600 累計折舊421200 貸:固定資產 1684800 收到銷售固定資產貨款: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00000 結轉銷售損益: 借:營業外支出 2636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63600 (2)收入型增值稅會計處理與生產型相同 (3)消費型增值稅會計處理 將固定資產轉人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80000 累計折舊 360000 貸:固定資產 1440000 收到銷售固定資產貨款: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854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45300 結轉銷售損益: 借:營業外支出 2253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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