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求實創新。堅持依法行政、程序正當、運行合理、高效便民、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推動征納雙方行為的法制化和規范化,維護好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立足實際、重點突破。堅持統籌推動、分類指導、差異管理、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穩步實踐,務求實效。
三、主要內容
(一)加強組織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優化資源配置。整合市局各類領導小組職能,實現對深化征管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以征管改革領導小組為統領,以稅源管理、稅種管理等工作小組為保障的統籌協調機制,指導推進各項改革工作。
優化市局機構職能設置。設立數據管理部門,負責全系統數據標準化管理和數據服務,承擔內部、外部數據的歸集和共享管理。獨立設置國際稅務管理機構,承擔國際稅收政策管理職責,組織協調跨國稅源管理、非居民稅收管理和反避稅管理等工作。由納稅評估處承擔風險管理和大企業管理職能,構建風險管理程序,促進納稅評估與稅源管理有機結合,并根據工作的進展適時更名。合理界定納稅服務處和納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完善稅種管理部門職能,做好政策效果評價和效應分析,按照風險管理流程要求,開展稅種遵從風險管理及稅源管理工作。調整稅務稽查組織管理模式,增加直屬稽查力量,簡并內設機構,完善組織體系,增加對納稅評估部門推送的高等級風險應對和反饋職能。完善西站分局職能,增加對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總部經濟的中等級風險應對和個性化服務,并適時更名。
優化區縣(分)局機構職能設置。推進業務科室職能實體化,承擔遵從風險分析、識別和政策支持職能。在有條件的區縣地稅局設立國際稅務管理科。將基層基本稅務組織分為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所、稽查局三類,其中稅源管理所可按照屬地、規模、行業(稅種)等設立專業管理所。逐步將依申請業務和風險提示等便于集中管理的事項交由辦稅服務廳承擔。稅源管理所主要承擔內部流轉的工作事項,以及戶籍管理、推送任務核實等依職權管理事項。不再保留或設置納稅評估所。
完善人員配置結構。按照統籌安排、科學配比、重點保障的原則,推進人力資源向基層一線傾斜,確保一線人員達到全系統干部總數的60%,稽查局檢查人員占稽查干部總數的70%以上。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把好人才入口關,重點引進與稅收管理相匹配的專業型人才;加強專業人才庫建設,加快領軍人才和專業骨干的培養;建立稅務稽查、納稅評估、納稅服務、國際稅收管理、稅收統計分析、信息技術等重點崗位專業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將具有“三師”資格、高級職稱的人員充實到重要崗位,注重培養和發展;進一步完善干部的部門和崗位交流機制,建立復合型人才隊伍;構建內部協作團隊,引入外部專家團隊,建立協作機制。建立完善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機制,鼓勵人才的自我完善。強化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特別是處、科級領導干部的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打造階梯型人才隊伍。
(二)不斷改進和加強“三個服務”
切實增強大局意識,不斷提高為稅戶服務、為基層服務、為大局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通過服務稅戶,增進和諧,通過服務基層,固本強基,通過服務大局,提升站位。
提供便捷高效的辦稅服務。以明晰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為前提,清理規范行政審批項目、程序,優化業務流程,壓縮審批環節,精簡表證單書,加強后續管理。推進涉稅事項受理、審核、審批等環節向辦稅服務廳前移,2015年底前將依申請事項全部納入辦稅服務廳集中受理反饋,推廣區域通辦,推進同城通辦,不斷擴大自助辦稅應用范圍。
推進納稅服務平臺建設。加強辦稅服務廳標準化建設,積極開展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的納稅服務專業機構的探索和研究,2014年底前實現在內外標識、功能設置、基本設施、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等方面的規范、統一。強化網站建設,開展個性化訂制服務,努力實現網上審批、咨詢、公告、開具完稅憑證等功能,2014年底前逐步建成集辦稅、公開、互動、監督、維權為一體的“網上辦稅服務廳”。
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建立重大稅收管理措施出臺前和執行中征求納稅人意見制度。健全稅收政策的發布與同步解讀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法宣傳、輔導、教育、培訓和咨詢。建立健全納稅人需求的征集、分析、響應、處理機制,開展納稅風險提示,做好稅收政策異議處理,幫助納稅人降低涉稅風險。完善稅務行政復議制度,暢通救濟渠道,積極運用和解、調解手段化解稅收爭議。規范自由裁量權和執法文書。確保納稅人交明白稅、便利稅、滿意稅、誠信稅。
完善納稅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完善納稅信用分類指標體系,加強納稅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合,擴大信用信息發布和應用范圍,強化納稅信用動態管理。積極參與政府主導的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推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促進全社會信用水平的提高。
充分發揮涉稅中介作用。拓展社會服務資源,促進涉稅中介服務客觀公正、運行規范、健康發展,擴大涉稅中介為納稅人服務的覆蓋面和有效性。推動以政府采購及向社會招標的方式購買涉稅培訓、涉稅鑒證、涉稅審核、涉稅數據、咨詢服務、辦案協助等社會服務。
加強征管基礎事項管理。在完善國地稅聯辦稅務登記的基礎上,結合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創新稅務登記管理方式,適時提升稅務登記辦理的管理層級,探索獨立辦理稅務登記的體制機制,不斷加強納稅人的財產稅源登記管理。加強納稅申報管理,完善各類申報信息采集。建立無稅申報戶和減免稅戶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機制。強化納稅清算管理,逐步建立清算一般流程和簡易流程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完善發票信息查詢,規范發票代開,強化發票信息應用和分析。積極開展國際稅收管理和反避稅工作。
推動綜合治稅體系建設。發揮地稅部門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職能,推動政府制定地方稅收保障辦法,建立協稅護稅綜合管理機制。加強委托代征管理,深化個體工商戶及零散稅源的社會化管理。主動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國稅、工商、公安、住房建設、國土、環保、人民銀行等部門的信息共享。
推進征管制度創新。完善滯納金管理、欠稅管理制度,加強政策研究,推進試點實踐。制定檔案管理制度,確定檔案的歸屬流向和查考價值,逐步實現檔案無紙化。創新辦稅人員管理制度。加大服務基層力度,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市局、各區縣(分)局兩級機關統籌、協調能力,簡化、合并各類涉及納稅人的調查和報表。
(三)推進遵從風險管理
實施分類分級管理。按照規模、行業和年納稅總額等標準,將納稅人分為大企業、重點稅源和中小稅源三種類型,結合實際定期調整。對不同類型稅源實行差別化管理,實現重點稅源管理精細化、中小稅源專業化、社會化管理。
提升跨地、跨行業經營的在京總部企業和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在京成員單位等大企業復雜事項的管理層級,在稅務登記、受理申報、稅款入庫級次和屬地隸屬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由市局直屬分局承擔大企業的中等級風險應對和個性化服務職能。大企業和重點稅源的高等級風險應對主要由市局直屬稽查局承擔。其他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由屬地局承擔。創新稅收管理員制度,將稅收管理員的職責劃分為專業化管理和基礎管理兩類。專業化管理主要負責納稅清算、中等級風險應對等專業性強的工作,基礎管理主要負責戶籍管理、推送任務核實、低端風險應對等基礎性工作。對重點稅源實行按戶管理,對中小稅源按事分崗、專業分工,對個體工商戶和零散稅源等推行社會化管理。
實施遵從風險管理。推進橫向聯動、縱向互動工作機制的運行,建立健全納稅服務、稅收分析、風險監控、稅種管理、稅務稽查等一體化工作機制,在上下級稅務機關之間建立起稅源管理閉環流程。
加強稅源管理,做好宏觀風險分析。市區兩級業務部門開展經濟稅源結構及集中度分析,加強分行業、分稅種和地區稅負以及政策執行風險的監控,完善征管、服務等綜合性稅收風險和專題性稅收風險分析,及時發現、提示全局性、系統性的稅收征管、執法和服務風險,為稅收遵從風險管理的點上分析提供基礎。
建立風險管理流程,做好微觀風險監控。按照風險管理要求,把稅種管理、行政審批后續管理、行業評估以及專項檢查納入風險監控體系。建立稅收風險監控指標模型庫,按照涉稅信息統一采集、標準統一制定,統一分析識別,統一風險排序、應對任務統一下達,任務分頭分級實施,管理質效統一考評的工作思路設計稅收風險管理流程,將信息采集、數據加工應用、監控分析、納稅評估、核實處理等稅源管理職責分解到市局、區縣(分)局、所和稅收管理員各層級,細化分工、優化流程,形成“統籌協調、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作”的稅收管理運行機制。稅種管理部門可直接負責部分重要、復雜管理事項的風險識別工作,并將識別結果納入后續風險管理流程。各區縣(分)局也要建立風險監控工作程序,在本局范圍內組織開展風險識別、推送和核實處理等工作。
推進稅務稽查改革。按照“稽查機構扁平化、稽查手段現代化、稽查隊伍專業化”的基本要求,全面推進稽查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完善市級稽查體系,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檢查力度。規范稽查局內設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優化崗位分工,健全稽查工作機制,優化工作程序,簡化稽查文書,強化稽查工作職能。建立重大事項和大要案查辦分級負責機制,完善案件督辦管理和集體審理,優化稽查考核。強化稅務稽查、征收管理、納稅評估的銜接反饋機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與公、檢、法、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調機制。建立電子稽查工作規范,提高現代化專業技能的應用能力,加強疑難、復雜案件的研究指導,提高法律法規、稅收政策的支持保障能力。
(四)不斷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和內控機制
健全以制約權力和落實責任為重點的執法監督機制,大力推進權力結構科學化配置體系、權力運行規范化監督體系、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體系建設。改進執法方式,強化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健全涉稅爭議調解制度,妥善化解涉稅糾紛,健全部門之間、層級之間的權力配置機制,堅持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分離,實現權力運行的關聯和制衡。梳理權力事項,排查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做到流程優化、崗責配置、廉政風險防控、系統開發同步進行,實現痕跡化管理和廉政風險預警,確保各級稅務機關嚴格依法行政,從源頭和機制上防控廉政風險。創新督查手段和強化行政問責制,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探索利用信息系統開展執法檢查。實施綜合監督檢查,形成監督檢查合力。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實行行政問責,督促和約束各級稅收執法人員依法履職。健全外部監督機制,積極配合外部審計監督工作,不斷完善滿意度調查。建立納稅人滿意度評價、外部門的行風評議、外部審計監督結果反饋機制。
(五)構建科學的征管質量評價體系
加快轉變征管質量評價方式,探索建立以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降低稅收流失率和征納成本為主要內容的、可量化的征管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努力使制度和考評指標做到目標明確、任務量化、節點清晰、過程可控、結果可考,促進形成快速響應機制、評價導向機制、服務增效機制、內生動力機制。圍繞“組織收入、隊伍建設、依法行政、納稅服務”等稅收中心工作和基礎性工作制定考核指標,客觀評價稅務機關征管和服務工作的努力程度。完善納稅人滿意度調查機制,繼續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問卷調查、電話調查、網絡征集等多種方式了解納稅人的需求和對稅務機關的評價。加強對稅收流失率的研究,開展流失率估算等工作。建立健全稅收收入質量評價體系。圍繞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高稅務部門公信力,推進法治稅務建設。
(六)加強科技信息應用
落實“智慧北京”和金稅三期的工作要求,規范管理、完善規劃,創新技術和應用,提高服務能力,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為征管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依托現有系統強化信息化支撐,進行系統適應性改造,建立信息系統監控平臺,調整用戶權限,完善數據采集,支持風險管理。圍繞金稅三期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及時了解試點情況,完成業務和數據的差異分析,健全各項業務和技術管理機制,做好上線各項準備工作。實行稅收數據專業化和標準化管理,理順機構職能,完善數據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數據監控指標體系,規范數據發布模式。統籌和深化數據利用,探索相關分析、模型和審計規則。創新數據交換機制,完善手段、拓展渠道。
四、實施步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總體要求,我局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2013年-2014年為制定意見,啟動實施階段。主要是調整機構、職責和人力資源,以稅務稽查、檔案管理、納稅服務、科技信息化等改革項目作為突破口,自上而下密切配合,統一在全系統組織推進。
2015年-2016年為鞏固提高,全面深化階段。主要是完善工作流程和風險管理機制,建立數據倉庫,健全崗責體系,深化分類分級專業化管理,全面深入推進各項改革工作。
2017年-2018年為效果評估,總結完善階段。主要是結合前期工作情況,深入分析改革問題,總結改革經驗,評估改革成效,全面實現改革目標。
五、工作保障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
為保障稅收征管改革順利實施,市局成立征管改革領導小組,市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各位局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為市局各處室、直屬單位、各區縣(分)局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負責深化征管改革工作總體思路、改革內容、目標的確定、工作方案的審定、重大事項的研究和實施指導監督。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征管處,辦公室主任由征管處處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起草、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制度審議、推廣應用、總結評估等工作。
充分發揮市局各類工作小組的統籌協調優勢,結合相關工作小組的職能,分別承擔征管改革工作部分項目的組織實施,原則上一個部門只牽頭一個工作小組。征管處牽頭成立稅源管理工作小組;企業所得稅處牽頭稅種管理工作小組;納稅評估處牽頭成立稅收風險監控工作小組;人事處、宣教處牽頭成立組織機構與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小組;納稅服務處牽頭兩個服務工作小組;監察處、督察內審處牽頭成立風險防控與監督工作小組;科技信息處牽頭信息化工作小組;數據管理處牽頭成立稅收標準化建設工作小組。
各工作小組要在征管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牽頭或配合完成深化征管改革的相關工作任務。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并指定專人負責稅收征管改革的具體工作。
各區縣(分)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落實市局部署的各項工作。
(二)轉變理念,統一認識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稅務機關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重要途徑,各單位特別是領導班子要深刻理解改革的內涵和重要意義,切實把握好征管改革的整體性、連續性、創新性、系統性、協同性和穩定性,轉變管理理念,克服畏難情緒,形成共識,增強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周密安排,詳細論證,謹慎實踐,做到全局一盤棋。
(三)夯實基礎,穩步推進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為保證此項工作的穩步推進,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分工、通力協作、保障資金,注重夯實基礎、鞏固成果、突出創新、穩中求進,扎實推進改革工作。要用改革創新的精神、思路、辦法來解決問題,注重創新理念、創新機制、創新組織、創新方法、創新能力、創新文化。要充分借鑒、吸收已有征管改革工作的成果,抓好重點,一點突破,帶動全局。市局、各區縣(分)局兩級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相關職責,細化工作內容、項目和完成時限。在工作過程中,各局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改革情況,努力爭取支持,提前做好納稅人的宣傳和輔導等工作。要注意及時對工作的進展進行評估,查找不足、研究對策,邊推行、邊完善,做到隊伍不散、管理不亂,不斷把各項工作引向深入。
(四)加強指導,務求實效
要積極適應職能轉變,強化責任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扎實履行征管改革的相關職責。同時要加強調查研究,做好征管改革的工作指導,引導全系統在納稅服務、稅務稽查、稅務檔案、風險管理、機制運行、數據管理、績效考核、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實效。
附件下載:rar文件
1.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組織結構
2.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職責分工
3.2014年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項目及時限
4.征管改革主業務流程
5.區縣(分)局機構、職責調整參考方案
6.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意見重點概念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