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1997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997〕43號,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施行以來,在規范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征管,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推移,個人所得稅法歷經5次修訂,企業所得稅法也完成了內外資稅法合并,《辦法》部分條款滯后的問題日漸顯現,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對完善和升級原《辦法》的訴求日益強烈?;诖耍诔浞终{研論證和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重新發布了《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以下簡稱新《計稅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新《計稅辦法》把為個體工商戶創造一個更好的與法人企業公平競爭的所得稅政策環境作為第一目標,把盡量與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接軌作為政策設計的基本原則。借鑒企業所得稅相關立法經驗,新《計稅辦法》在制度設計上確立了稅法優先原則,個體工商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其會計處理與新《計稅辦法》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新《計稅辦法》的規定執行。新《計稅辦法》在條款設計上采取了避免過于復雜的原則,兼顧個體工商戶經營規模和會計核算特點,對個體工商戶資產的稅務處理和其他相關事宜不再展開作詳細規定,采取了原則規定參照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的處理方式。
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還指出,全面清理規范稅收審批事項也是新《計稅辦法》的一大亮點。新辦法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了原辦法設定的稅收審批事項,大大減輕了個體工商戶的辦稅負擔。
為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研發投入的支持力度,新《計稅辦法》將用于研發的單臺設備一次性稅前扣除的價值標準由5萬元提高到10萬元。
總之,新《計稅辦法》的修訂出臺,是個體私營經濟個人所得稅制度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體現了稅務機關與時俱進和依法治稅的理念,將對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相關法規——《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