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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國稅所[2009]23號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和本市實施意見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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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和本市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國稅所[2009]23號 2009-3-2 各區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一并按照執行?! ∫?、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原則 (一)依法管理原則。各級稅務機關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企業所得稅規定為依據,辦理各項企業所得稅優惠事宜,不得越權和違規辦理?!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各級稅務機關應按本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及時公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接受納稅人和社會的監督。 (三)效能、便民原則。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市局制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管理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規程》”。附后)規定的優惠事項、辦理程序、工作時限、工作要求等內容操作,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 (四)責權對稱、責任追究原則。堅持分級管理,按照《試行規程》審批權限的規定,加強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工作的監督制約,對違規行為追究責任?! 《⑵髽I所得稅優惠管理分類 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按項目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具體項目歸類按《試行規程》規定執行?! ∪⑵髽I所得稅優惠管理辦法 (一)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報批類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按《試行規程》規定的期限和權限辦理,并以《企業所得稅優惠審批結果通知書》(樣式附后)形式告知申請人;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備案類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并以《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結果通知書》(樣式附后)形式告知申請人?! ?二)對《試行規程》未列舉和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除市局有單獨規定外,暫列入報批類管理,由市局審批。市局將適時對《試行規程》進行調整?! ?三)為加強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及時掌握動態信息,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季度終了后一個月內向市局(企業所得稅處,下同)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審批結果匯總表》、《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審批結果匯總表》(樣式附后);年度終了后六個月內向市局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結果匯總表》、《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備案結果匯總表》(樣式附后)?! ∑髽I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各主管稅務機關應對企業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情況,按照市局制發的表格(另發),做好匯總、分析、總結工作,向市局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情況書面工作報告?! ∷?、市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事項規程(試行一)>的通知》(滬國稅所一〔2006〕94號)、《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事項規程(試行二)>的通知》(滬國稅所一〔2006〕95號)、《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事項規程(一)>的通知》(滬國稅所一〔2007〕50號)、《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事項規程(二)>的通知》(滬國稅所一〔2007〕51號)同時作廢。 五、各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試行規程》中出現問題的,應及時向市局反映。 附件: 1.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管理規程(試行一); 2.企業所得稅優惠審批結果通知書; 3.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結果通知書; 4.暫停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書; 5.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表; 6.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比例計算表; 7.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表; 8.浦東新區新辦高新技術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 9.企業所得稅優惠審批結果匯總表; 10.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結果匯總表; 11.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審批結果匯總表; 12.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備案結果匯總表; 13.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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