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開發區地稅局關于建筑企業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調整具體事宜的通知尊敬的納稅人:
依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建筑企業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征率調整的公告》(大地稅公告〔2014〕4號)的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對實行附征率辦法核定征收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建筑企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附征率由2‰調整為1%。現將具體事宜明確如下:
建筑業納稅人到各征收窗口代開發票的,對附征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應自7月1日起按1%附征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的,7月份納稅申報期按2‰附征率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自8月份納稅申報期起,按1%附征率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大連市開發區地稅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