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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政策解讀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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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和對人才的需要,很多企業由于特殊的業務性質,需要一些非全日制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兼職人員再聘任的情況大大增加,那么他們因為付出勞動而取得報酬,應該怎樣繳納個人所得稅呢?個人所得稅共有11個所得項目。本文對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做一些簡單的介紹,希望能夠增加納稅人對這一項目的了解。 一、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所得。如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個人擔任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屬于勞務報酬性質,按勞務報酬所得征稅。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作為該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 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因某一特定事項臨時為外單位工作取得的報酬。工資、薪金所得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與單位存在工資人事方面的關系,為本單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是判斷一種收入是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還是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重要標準。后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而前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中所述的“同一項目”,國稅發[1994]89號予以明確是指勞務報酬所得例舉具體勞務項目中的某一單項,個人兼有不同的勞務報酬所得,應分別減除費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偷稅案件查處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1996]602號)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考慮屬地管轄與時間劃定有交叉的特殊情況,統一規定以縣(含縣級市、區)為一地,其管轄內的一個月內的勞務服務為一次;當月跨縣地域的,則應分別計算。 2、關于個人舉辦各類學習班取得的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國稅函[1996]65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個人無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取得執照舉辦學習班、培訓班的,其取得的辦班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其中,辦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確定:一次收取學費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分次收取學費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四、納稅義務人和扣繳義務人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12萬元以上),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五、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1、費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額減除20%的費用。 2、應納稅額計算 如果納稅人的每次應稅勞務報酬所得超過20000元,應實行加成征稅,其應納稅總額應依據相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所得稅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每次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案例、趙某于2010年10月外出參加營業性演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60000元。計算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應納稅所得額=60000×(1-20%)=48000(元) 該納稅人一次演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按稅法規定應實行加成征稅。 (2)應納稅額=48000×30%-2000=12400(元) 3、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 單位或個人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應當將單位或個人支付給納稅人的不含稅支付額(或稱納稅人取得的不含稅收入額)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規定計算應代付的個人所得稅款。計算公式為: (1)不含稅收入額不超過3360元的: ①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 ②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不含稅收入額超過3360元的: ①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1-稅率×(1-20%)] ②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適用稅率表 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20 0 超過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過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常見問題解答 1、稿酬是否屬于勞務報酬? 答:稿酬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同屬個人所得稅11個征稅對象,稿酬所得不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2、我校雇傭一批工人搬運課桌椅,現需開具發票請問該如何申報納稅?這些工人非本單位正式員工,我們有代扣代繳的義務嗎? 答: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減除費用800元后的余額依照20%的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每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按減除20%的費用后依照20%的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分別采取有支付單位源泉扣繳和納稅人自行申報兩種方法。對凡是可以在應稅所得的支付環節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均由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3、我和2名同學一起為一家公司做網站維護,對方支付我們20000元,請問我們需要納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的活動)而取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項目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你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 4、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是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因此同時符合以上四個條件,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否則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我是一名保險公司的營銷員,請問我的收入該如何繳納個稅? 答:根據保監會《關于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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