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由公安部直接督辦、稅警高效協作,歷時2年,涉及134家企業,批捕或刑拘12人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稅大案。
出口迅猛增長,銷售額直線飆升,企業漂亮的業績背后,竟然暗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款的秘密!近日,記者從浙江省衢州市國稅局了解到,該局破獲了這樣一起虛開騙稅大案,挽回國家稅收損失近3000萬元。
業績飆升暗藏重重疑點
2011年4月,衢州市國稅局分析出口退稅企業退稅信息,發現衢州市藍鷹貿易公司和賽福貿易公司近年來出口增長迅猛,貨源均來自于本地一家規模不大的服裝生產企業——柯城麗新帽廠。防偽稅控系統查詢顯示,柯城麗新帽廠的進項發票大部分來自廣東省。自2008年以來,該廠銷售額直線飆升,而應納增值稅卻沒有相應增長,反而有大量留抵稅額。
稅務人員進一步查詢企業資料發現,藍鷹公司和賽福公司在1年多時間里,代理出口麗新帽廠的服裝450多萬件,而出口目的國危地馬拉常住人口只有2600余萬。并且,出口服裝均通過廣州和深圳等地海關,單個貨柜價值達30萬美金,而同樣服裝出口單個貨柜價值一般在10萬美金左右。麗新帽廠取得的公路運輸發票均來自于江西省等地區。該廠有近千平方米生產場所,卻只有30幾名員工和30多臺設備,原料和成品倉庫中也只有少量庫存,這樣的企業如何能生產出年銷售額超億元的服裝?
漂亮的業績,無法解釋的不合理現象,背后隱藏著怎樣的秘密?多年的稽查經驗讓檢查人員察覺到,其中很可能暗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款的不法行為。2011年4月20日,衢州市國稅局稽查局決定對上述3家企業立案稽查。一場騙稅與反騙稅的戰斗就此拉開序幕。
神秘字條查清資金往來
資金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血液”,也是確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稅犯罪案件的關鍵證據。檢查人員把檢查麗新帽廠的資金往來鏈條作為本案的突破口,緊咬不放。
確定檢查思路后,檢查人員有了新發現,“某某織造廠,30萬元,稅點6%,1.8萬元”“某某服裝廠,50萬元,稅點5%,2.5萬元”等等相類似的字條,不斷在檢查人員面前顯現。
稽查人員推測,“稅點”應該是麗新帽廠支付給開票方或介紹人的開票手續費,其差額應該通過銀行或現金回流到受票方賬戶或其關聯人私人賬戶。
順著這些神秘字條深入挖掘,比對麗新帽廠的銀行憑證、傳票、發票等信息,經過3個月的艱辛努力,檢查人員終于拼出麗新帽廠的資金往來圖,勾繪出其資金往來的真實面貌,找到了麗新帽廠資金回流的鐵證。
同時,這些神秘字條上反復出現的一個名字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崔蘭。順藤摸瓜,這一本案的幕后策劃人也隨之浮出水面。原來,崔蘭為達到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目的,找到麗新帽廠負責人毛酈幸合作,利用從廣州市個體工商戶或個人手中采購的不具備退稅條件的服裝,假借麗新帽廠生產加工的名義,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套票作業,借用藍鷹公司或賽福公司出口退稅平臺,向衢州市國稅局騙取出口退稅。
稽查人員發現,麗新帽廠匯入開票方的“貨款”通過介紹人直接回流到崔蘭賬戶的資金達2000余萬元,足以證明該廠“購進”貨物為虛構,沒有真實業務,涉嫌嚴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從整個資金周轉情況來看,啟動資金來源于崔蘭,且麗新帽廠從藍鷹公司或賽福公司收到的退稅款,絕大多數返還給崔蘭及其關聯人賬戶。
嚴密布控一網打盡嫌犯
為了麻痹嫌犯,防止打草驚蛇,等待最佳時機,最終一網打盡違法分子,衢州市國稅局稽查局對整個案件查處安排專人負責,嚴防案件泄密,做到外寬內緊,有意對外營造“案件不大,很快就結案”的寬松氛圍。
時間進入2012年,經過檢查人員緊鑼密鼓的準備工作,案件初查報告和相關證據鏈條逐步完善。
3月26日,衢州市國稅局稽查局聯合衢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召開稅警聯席會議,成立“3·26”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案稅警聯合專案組,制定了嚴密的抓捕方案。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趕往廣州抓捕犯罪嫌疑人崔蘭,一路在本地對涉案企業犯罪嫌疑人跟蹤排查。
3月27日,經過警方嚴密布控,“3·26”騙稅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崔蘭在廣州落網。專案組成員帶著從崔蘭住所和工作室搜查到的寫滿兩頁A4紙的銀行賬號,麗新帽廠開票資料復印件,麗新帽廠傳送的款項收支情況記錄單傳真件等關鍵證據,將崔蘭押解回衢州。3月30日,在衢辦案小組也一舉將毛酈幸等3名其他犯罪嫌疑人順利抓捕歸案。
集群戰役實施全面打擊
經調查發現,2009年~2011年,麗新帽廠為達到不繳或少繳增值稅款之目的,從沒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于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共計931份,虛開金額9368萬元,稅額1576萬元。藍鷹公司和賽福公司將未納稅的410余萬件服裝虛構成已稅服裝申報出口退稅,虛開用于出口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020份,涉及金額8187萬元,稅款1392萬元。
2013年5月,衢州市國稅局依法對麗新帽廠、藍鷹公司和賽福公司3家企業作出處理,追繳增值稅款1506萬元,追繳出口退稅款1310萬元。
2013年11月2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崔蘭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250萬元。被告單位衢州市柯城麗新帽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毛酈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5萬元,扣押在案的款項共計1054萬元予以追繳。
“3·26”專案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2013年6月20日,公安部對“3·26”專案所涉及的12個省市,134家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或介紹人,發起了集群戰役打擊行動。最終,8名藏匿在全國各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抓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