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宣傳培訓
以《條例》《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等為內容,正確理解和掌握安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操作和應用。
五、工作安排
(一)省、市、縣(區)局按照分級培訓原則,積極推進并抓緊完成各市、縣(區)局培訓工作。省局組織各市、省直管縣工商部門培訓,各市、省直管縣局組織所轄縣(區)工商部門培訓,各級工商部門組織管轄的企業、個體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培訓。
(二)各級工商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及網絡平臺,通過報紙專欄介紹、網絡在線專題訪談等形式大力宣傳企業信息公示制度的意義和內容。省局及各市、縣紅盾網站要開辟“企業信息公示制度”互動專欄,宣傳新型市場主體監管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尤其是熟練掌握信息公示及企業年報的具體操作流程,使廣大企業能夠規范、有序開展信息公示及企業年報等工作。各級工商部門要利用網站互動平臺與轄區企業進行互動,積極為企業做好監管新規的咨詢服務工作。
(三)加強對企業的宣傳指導。各級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工商聯絡員的宣傳、培訓,宣傳講解國務院《條例》和總局五個規章及相關政策,使企業掌握應知應會的規定,并能夠正確處理信息公示及年報等相關工作。省局編印《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知識問答》《致廣大個體工商戶的一封信》和《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一封信》等資料發放至各市局,由各市、縣區局編印發放給廣大企業。
(四)積極發揮全省工商系統企業屬地監管“五有一到位”達標工程作用。結合企業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全面落實工商聯絡員機制,實現各級工商部門與轄區工商聯絡員的動態聯絡,充分發揮工商聯絡員的積極作用。各地要有效運行聯絡機制,及時提醒轄區企業依法開展企業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要采取各種方法對未按時公示信息和報送年報的企業進行有效督促,避免企業因不知曉、不熟悉企業信息公示制度而進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情形發生。
(五)加強對安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操作和應用的指導。各級工商部門要廣泛宣傳,運用公示系統具體指導企業正確注冊登錄,及時完整地填報年度報告和公示信息,務必使企業熟練掌握信息公示及企業年報的具體操作流程。
(六)加強《條例》實施工作和信息公示情況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在《條例》貫徹實施期間,各級工商部門要有計劃、有重點,加強指導、檢查,各業務部門要積極協調配合,監察部門要把《條例》實施監督工作列入日程。各級工商部門建立月統計報告制度,定期對企業公示信息和年度報告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掌握進度、分析問題、總結經驗,確保《條例》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省局適時將對各地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數據質量等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貫徹落實好《條例》是一項系統工程,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工商部門要把《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提到重要的議事日程,抓緊制訂工作方案,完善組織措施,業務部門要加強相互配合,細化活動內容,認真抓好落實。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創造性的開展工作,既要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又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做到學習有安排、宣傳有計劃、實施有成效,切實增強宣傳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把《條例》等法規規章的培訓宣傳活動作為提升工商管理部門形象的新契機。認真研究在新形勢下企業監督管理制度、工作機制、管理手段和方式,切實履行對市場主體的監管職責,提高管理水平。
(四)積極提請各級政府建立有關監管部門貫徹實施《條例》工作機制。依法落實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示義務,建立完善部門協作制度,實現企業信息的互聯共享。
(五)建立企業信息公示工作保障機制。各級工商部門要切實保障《條例》實施工作,明確工作部門、充實工作人員、落實分工責任。要將《條例》賦予工商部門的新職能科目納入正常年度預算,確保《條例》規定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安徽省工商局企業信息公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延伸閱讀——
公經[2014]247號關于嚴格依法辦理虛報注冊資本和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刑事案件的通知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相關新聞——國務院法制辦、工商總局負責人就《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答記者問
政策提示——企業信息公示:財稅人員須關注的幾點<裴林嬌>
相關政策——
國發[2014]7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令第654號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工商企字[2014]28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
工商企字[2014]30號工商總局關于啟用新版營業執照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在工商總局登記的內資企業換領營業執照、備案聯絡員、年報公示等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