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售價100萬的房子,在沒有營業稅的情況下,你只要掏出100萬,這房子就歸你了。
但在2005年,據說是為了穩定房價,秀相跑出來跟房主說:“慢著,你要賣掉這套房子,要么等五年,要么給我交5.6萬的營業稅。”
房主心想:“哇靠,賣掉100萬的房子,還要拿出5萬多喂豬,我不賣了!”于是市場上可供交易的二手房減少,房價上漲。
有的房主也會另打主意,他會這樣詢價:“我這套房子準備按100賣掉,但還得拿5萬多交稅,你們誰愿意出錢交稅,這房子就賣給誰了。”
作為購房者,你們面臨兩種情況,要么是市場上的房源減少,以及由此帶來的房價相應上漲,要么你得額外出5萬塊稅費,否則你買不到房子。也許在一些情況下,房主也會承擔一部分稅費,只要你出兩三萬稅款,但不管怎樣,因為有二手房交易營業稅,僅僅花100萬,你是買不到這房子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樣的豬腦子,才會覺得對二手房征收營業稅,可以壓制房價。可是,現實中我們看到的,確確實實就是有人一邊說要調控房價,一邊征收二手房交易營業稅,而且不斷加碼。
在2005年6月1日之前,中國二手房交易,只要居住滿一年的,是免征營業稅的。依據的是1999年8月1日公布的《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該政策寫明:
“為了切實減輕個人買賣普通住宅的稅收負擔,積極啟動住房二級市場,對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營業稅按銷售價減去購人原價后的差額計征;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
可是,自2003年秀相上臺以后,他就不斷出臺各種調控政策,房價也在他的調控聲中節節上漲。
其中一條就是征收二手房交易營業稅。
2005年5月9日,秀相發布《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其中關于稅費的條文寫明:
“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
可是,房價并沒有穩定下來,而是繼續上漲。于是在一年之后的2006年5月24日,秀相又發布了一條政策,《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變本加厲:
“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
二手房營業稅免征年限,從最初的1年改為2年,效果不彰,于是又從2年改為5年。而且在1999年的政策中,是按照增值差價征收營業稅,2005年之后是按照售房所得全款征收營業稅。
效果怎么樣,我們都看到了。
本文開頭寫的交易情境,并非完全虛構。現在你到北京任何一個中介詢問二手房價格,中介公司都會用這樣的方式跟你報價:這套房子總價300萬,另有17萬營業稅要你承擔,否則房主不賣。
當然,在秀相下臺兩年后的2015年3月,二手房交易營業稅的征收,從滿5年免征改成了滿2年免征。這算是一個小小的進步。
但這還不夠。如果真心想讓房價降下來,那就應該徹底取消二手房交易的營業稅。哪怕居住不夠1年也不應該征收。
只要取消這項營業稅,你的購房負擔立馬就減輕5.65%,妥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