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8各市、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各市、縣宣傳部:
根據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和省委宣傳部《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法[2009]1204號)的規定,省委宣傳部會同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對安徽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6家企業(名單見附件)轉企改制情況進行了審核、認定,現予以發布。
上述企業相關稅收政策按照財稅[2009]3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附件:安徽省第三批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名單
1、安徽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安徽大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3、安徽省雜技團有限責任公司
4、安徽省歌舞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5、安徽省話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6、安徽省黃梅戲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7、安徽廣電傳媒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8、安徽電影制作有限公司
9、安徽報業發行有限公司
10、安徽音像出版社
11、安徽金水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12、安徽青蘋果雜志社
13、安徽紅蜻蜓雜志社
14、安徽古籍發行有限公司
15、安徽遠航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16、安徽少年兒童期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