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第11號 2015-06-09為優化服務,提高辦稅效率,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為納稅人提供了網上變更稅務登記、存款賬戶賬號、發票經辦人等涉稅事項的服務舉措,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涉及稅務登記、存款賬戶賬號、發票經辦人等內容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的,除下列變更項目外,可憑有效CA證書通過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www.bjsat.gov.cn)在線辦理:
(一)注冊資本;
(二)投資方信息;
(三)分支機構信息;
(四)總機構信息;
(五)合伙人信息;
(六)分店信息;
(七)業主信息。
二、納稅人網上填報《變更稅務登記表》《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納稅人稅種登記表》,上傳與變更內容相對應的附送資料電子文件,稅務機關網上反饋辦理結果。
三、納稅人網上申請變更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變化的,包括變更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地址、登記注冊類型、經營范圍等事項,可選擇到國稅局任一辦稅服務廳領取新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四、納稅人應如實填寫變更稅務登記、存款賬戶賬號、發票經辦人情況,并對所提供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有法律責任。本公告明確的可在網上辦理的事項,除另有規定外,不再報送紙質資料。
五、本公告由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