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貨運發票的抵扣聯沒有加蓋印章,是否符合規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7號)規定,開具貨運發票時應在發票聯左下角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或代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一律不加蓋印章。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