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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3/6/17 來源: 閱讀次數: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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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和《關于公布市區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溫人社發[2013]198號)有關規定,我市2012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983元,2013年5月1日起,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限額為1434元,超過標準部分按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特此通知。
溫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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