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近日,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5]35號)。現就稅總發[2015]35號文件確定的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見:
一、全力宣傳,確保每一戶應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微企業“應享盡知”
(一)持續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工作。(1)各級稅務機關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視、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載體,持續性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普及性宣傳 (辦公廳、納稅服務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2)在稅務網站開辟“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專欄,編制和發布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目錄,自動鏈接并及時維護(辦公廳、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二)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1)結合稅法宣傳月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級稅務機關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通過在線訪談、新聞發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力度(辦公廳、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納稅服務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2)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編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手冊,免費送達每一戶小微企業(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三)加強政策業務培訓。抓好稅務干部稅收優惠政策業務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二、全程服務,努力讓每一戶小微企業辦理稅收優惠手續更為便捷
(四)將專門備案改為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自動履行備案手續。稅務總局將進一步修改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表,使納稅人通過填寫申報表有關欄次自動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報送專門備案材料,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辦稅負擔(所得稅司負責)。
(五)完善小微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軟件。(1)省稅務機關通過核心征管系統或開發應用小微企業納稅申報稅務端軟件,運用軟件自動識別小微企業身份,主動提示享受優惠政策 (所得稅司、征管科技司、電子稅務中心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2)同時通過手機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納稅情況,使其享受稅收優惠更便捷、更明白(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六)對未享受優惠的小微企業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對于因各種原因未及時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要及時采取電話、上門溫馨提示等跟蹤服務,進一步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覆蓋面 (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七)嚴格定額征稅管理。采取民主評議、公示等程序按規定時間調整小微企業納稅定額,對違反規定調整定額增加小微企業稅收負擔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有關稅務人員責任(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三、全年督查,切實讓每一級稅務機關履行好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責任
(八)把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作為今年稅務部門“一號督查”事項和績效考評事項。(1)稅務總局已組成督查組開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通過報紙、網站公開督查情況(辦公廳牽頭負責,相關司局配合)。(2)把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列入各級稅務機關績效考評項目,嚴格實行績效考評 (辦公廳、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3)今年7月份,稅務總局將委托第三方社會評估機構,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開展評估(所得稅司牽頭負責,相關司局配合)。
(九)建立小微企業咨詢服務崗和12366反映訴求平臺。(1)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落實咨詢服務崗”,實行“首問責任制”(納稅服務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2)依托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局長信箱”受理納稅人投訴。一旦納稅人反映應享受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情況,接收當日轉辦,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要專人全程負責,在3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納稅服務司、辦公廳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四、全面分析,盡力讓每一申報期間內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效應分析工作具體深入
(十)加強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全面掌握小微企業各項減免稅戶數、減免稅額等數據,建立典型企業調查制度,開展減免稅效果分析,查找問題及差距,全面實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貨物勞務稅司、所得稅司及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小微企業是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各項小微企業扶持政策的落實。各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細化分解工作,落實到崗,責任到人,切實把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各司局在認真做好本司局承擔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各地稅務機關的督導,及時了解掌握工作落實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