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提交的《關于終止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暫行規定或者條例的議案》,引起一場關于設稅權收歸人大的討論。半年后,全國預工委對此給予了回復,但立法的時間表仍沒有明晰。
隨著三中全會決定對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稅收立法進度將加快推進的信號再次發出。在2014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趙冬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年過去了,今年兩會,她將繼續向全國人大提交稅收權回歸人大的議案。
“去年兩會后,人大預工委曾給財經委寫過一個報告,預工委領導還專程到濟南了解情況,這一年我也經常和財稅部門的人接觸,學習稅收的知識。相比去年的議案內容,今年將更加細化,希望能督促有關部門對稅收立法的時間表有一個清晰的路徑。”趙冬苓告訴記者。
新設稅種應由人大立法 “今年的議案可能會對一些具體問題做闡述,比如說對現有稅種和新設稅種應該區別對待,現有的15種稅種應該根據改革進度適時推進立法進度,但是新設立的稅種應該全部由人大立法。”2月27日,趙冬苓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她同時表示,目前議案還在完善中,并沒有最后成稿。但是相比去年兩會的議案內容,趙冬苓今年在稅收方面只提交一個議案,內容也更加嚴謹。
去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對議案給出了初步處理意見,預算工委副主任姚勝到濟南聽取趙冬苓對于議案的意見。
結合預算工委給出的初步處理意見和對稅收立法來龍去脈作出的解釋,趙冬苓認為,之前在議案中提出希望2013年年底前終止授權,經過更多研究和了解后,發現這不可能達成。“所以今年議案,我會重點關注稅收立法權收回人大需要有路線圖、時間表,特別是今后開征新稅種,應該都由人大立法。現有各種稅收暫行條例在成熟的時候要上升為法律,要有時間表,條件不能總不成熟。”她說。
非常現實緊迫的課題
對趙冬苓來說,今年繼續提交設稅權回歸的議案除了預工委和財經委對其議案的后續關注外,更多來源于三中全會決定對稅收法定原則的肯定和重申。
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充分發揮代表作用。通過建立健全代表聯絡機構、網絡平臺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
在此背景下,趙冬苓建議廢止“1985年授權立法決定”而逐步推行稅種立法工作。對此,預工委表示,目前人大常委會正在制定五年立法規劃,預工委正在積極推動將稅收立法作為需要加強的重點領域立法,并作為十二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的重點。
作為財稅改革的重要方向,“營改增”和房產稅改革是主要推進方向,未來這兩個稅種的立法工作將會有明顯的推進,因此在人大立法之前,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國務院修改有關的稅收法規的形式進行,以此凝聚共識、減小阻力,以程序正當性保障目的正當性。
趙冬苓也認為,這些稅種立法工作應該和當前稅制改革做相應的配套,如果要調整稅制,就要保證納稅主體的稅負不會增加。“而且未來人大的權力不應該被忽視,如果將來有迫切重要事項需要人大授權,那么對國務院或者其他行政部門的授權也應該有限授權,嚴格遵循法律的規則”。
在她看來,未來稅收法定原則的推廣或可采取立法先行、分步實施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