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關于開展股息、紅利非居民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股息、紅利非居民稅收專題檢查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4]317號)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股息、紅利非居民稅收專題檢查工作的通知》(粵地稅函[2014]656號)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情況,開展股息、紅利非居民稅收專題檢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本次檢查對象為我局繳納企業所得稅管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除外,以下同)。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是我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2012-2013年期間向境外支付股息紅利的繳稅情況。
三、自查安排
9月1日至9月20日為企業自查階段,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附表(見附件),并于9月20日前和自查報告(均需加蓋公章)一起報送相應管理科。(注:沒有境外投資方的納稅人,只填寫附表一,不需要填寫附表二;有境外投資方的納稅人,填寫附表一及附表二)。自查報告應說明在2012-2013年期間是否發生對外支付股息紅利的情況,是否已經按照法規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為便于統計,請有境外投資方的納稅人將附表一和附表二的電子件發送至相應管理科:管理一科yykk333@126.com;管理二科zsfj1205@163.com。沒有境外投資方的納稅人無需發送電子件。
四、自查重點
企業在自查過程中,應當結合自身投資方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以下情況:
(一)董事會已作股息分配決議,尚未對外實際支付或支付給境外股東指定的境內關聯企業或利益相關方,未扣繳稅款;
(二)采用隱性的或變相的股息分配方式(比如采取股東借款方式)向非居民企業分配股息;
(三)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或用于直接再投資,應扣未扣稅款;
(四)其他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相關的非居民稅收風險。
特此通知。
附件:
企業填寫表格(股息紅利).xls
內含:
(一)附表一:基礎信息表
(二)附表二:對外支付股息紅利明細表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