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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地稅函[2011]129號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修改《納稅申報表(簡易申報)》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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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修改《納稅申報表(簡易申報)》的通知青地稅函[2011]129號 2011.11.3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稅局:2011年9月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附征率后,原《納稅申報表(簡易申報)》不能滿足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要求。現對其進行修改。各單位從2011年10月份使用新的《納稅申報表(簡易申報)》(見附件)。《關于啟用納稅申報表(簡易申報)的通知》(青地稅發〔2010〕136號)文件同時作廢。附件:納稅申報表(簡易申報) 報日期: 201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納稅人名稱 (個人姓名) 納稅人識別號 (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話 稅(費)種 稅款所 屬期 應稅 項目 計稅 依據 稅率% (或附征率) 應納 稅額 已納 稅額 補繳 稅額 1 2 3 4 5 6=4×5 7 8=6-7 營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 車船稅 合計 納 稅 人 稅 務 機 關 備 注 簽字(蓋章): 201 年 月 日 審核人: 201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1、本表適用于個體工商戶超定額使用發票及銀行扣款不成功到大廳申報的簡易申報; 2、本表填寫一式兩份,由征收部門、納稅人各執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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