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稅[2014]51號 2014-5-28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本市實際,提出以下補充意見,請一并按照執行。
本市電信企業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如確需實行總分機構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的,應經市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批準,分支機構的增值稅預征率由市稅務部門商市財政部門確定。
電信業營改增試點是國家深化推進營改增試點工作的重要部署。各區縣財稅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電信業營改增試點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特別是要加強對電信企業試點運行情況的動態監控,密切跟蹤試點企業稅負變化情況,及時評估分析試點改革實施效應。要加強對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判斷,做好預案分析準備,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市財稅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