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地稅法〔2014〕2號)的有關要求,市局對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地稅系統各單位、各部門單獨起草、與外系統其他部門聯合制定以及代當地黨委、政府起草的,在本轄區內反復適用且對征納雙方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涉稅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現行有效的10份,部分條款修改或廢止的5份,全文失效廢止的40份,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告,文件目錄詳見附件。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轉發的上級機關文件是否有效,應依照上級機關發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規定執行。
附件1昆明市地方稅務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目錄(現行有效)
附件2 昆明市地方稅務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目錄(部分條款修改或廢止)
附件3 昆明市地方稅務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目錄(全文失效廢止)下載:doc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