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國稅務稽查工作要點
2011年全國稅務稽查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精神和總局黨組提出的“一個牢記、四個必須”的總體要求,圍繞稅收中心任務,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為目標,以查處稅收違法案件和開展稅收專項檢查為重點,更新稽查理念,完善體制機制,規范執法行為,創新工作方法,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升稅務稽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為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作出新貢獻。
一、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
1.認真開展常規性稅務檢查工作。各級稽查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年度常規檢查計劃,按照計劃開展常規性稅務檢查,嚴格控制檢查頻率,減少重復檢查。要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第三方信息等案源信息強化稽查案源分析,細化選案指標,實施科學選案,提高選案準確率。
2.嚴厲查處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繼續做好虛開黃金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走逃企業和重點嫌疑企業的檢查工作;重點查處煤炭、建材、交通運輸、再生資源等行業仿造真票套打、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虛開“四小票”違法案件;重點查處利用電子、服裝類產品等騙取出口退稅案件;重點查處房地產、建筑安裝等行業偷逃稅案件。公開曝光典型案件,發揮稅務稽查的教育、懲治和警示效應。
3.科學部署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繼續貫徹適當精簡檢查項目、統一歸口管理、發揮各地主動性的指導思路,科學部署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稅收專項檢查指令性項目:①資本交易項目(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項目);②廣告業;③辦理電子、服裝類產品等出口退(免)稅的企業。重點檢查辦理計算機中央處理器(CPU)、存儲功能卡、數據存儲裝置、EMC磁盤存儲器、固態非易失性存儲器件、手持式無線電話等手機相關產品、藍牙耳機及其他耳機、耳塞(包括傳聲器與揚聲器的組合機)、太陽能電池、液晶顯示屏、電路板、集成電路板、偏光片等體積小、價值高的電子產品和各類服裝出口退(免)稅的出口企業。
稅收專項檢查指導性項目:①房地產業、建筑安裝業;②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③金融行業非居民企業;④各地根據本地實際開展的其他項目。
繼續選擇稅收秩序相對混亂、稅收違法行為比較集中的地區組織開展廢舊物資發票和交通運輸發票的區域稅收專項整治。總局選擇江西、江蘇、安徽、河北、北京等重點地區進行督辦或直接組織查辦。
4.有序開展重點稅源企業輪查工作。要把重點稅源企業輪查工作作為稅務稽查一項常規性工作有序實施。不斷總結并探索重點稅源企業檢查的方式方法。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措施,對近幾年未檢查過的重點稅源企業按照行業確定重點,開展輪查工作,促進企業提高納稅遵從度(具體檢查企業名單另行布置)。各地要根據當地重點稅源情況,選擇當地部分重點稅源企業開展輪查工作。
5.繼續深入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充分發揮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溝通、督辦指導作用,落實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各項工作部署,按照“打擊與建設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制度建設和根本性措施,建設綜合整治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長效機制。會同社會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制定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考核評比實施細則。結合稅收專項檢查、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稅源企業輪查和稅收違法案件檢查,認真開展虛假發票“買方市場”整治工作,做到“查賬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稅必查票”。專門部署對建筑業、金融、保險、通信、石油石化、房地產等重點企業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假發票“賣方市場”的打擊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印制、販賣假發票的犯罪團伙、搗毀制假販假窩點。積極配合通信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門開展發票違法信息的整治工作。加大虛假發票典型案例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