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希望增加抵扣范圍”
4月9日,不愿透露公司名稱的陸先生接受了記者采訪。陸先生是一家投資公司的財務總監,旗下有一家廣告公司和兩家文化公司。他說,國家實行的“營改增”是個大趨勢,但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上海部分文化創意企業的稅負不減反增,加之還沒有在全國全面實施,區內與區外的增值稅發票抵扣還存在問題,如果現在“營改增”中涉及服務業增值稅率6%,能降低,而且增加抵扣的范圍,那么這將是我們廣大中小企業的福音。
據記者了解,陸先生所在的公司員工有40人左右,主要從事廣告代理、影視節目制作、文化演出等業務,廣告代理占了公司收入的60%。除了正常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印花稅等常規稅種外,陸先生說,如果公司是自己的房產,還要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費。公車還要交納車船稅。另外陸先生的廣告公司年營業收入超過了300萬元,企業所得稅是按照利潤的25%計算繳納。陸先生給記者舉例說明:如果按照2011年實現收入3000萬元來計算,上繳的各種稅費就高達270萬元,稅后利潤是500萬元左右。
“這是一筆沉重的負擔。”陸先生對記者表示。有著和陸先生同樣稅收煩惱的振美傳媒總經理盧大波更是向記者吐槽:“希望國家對小微企業進行免稅。”
“公司很多利潤交了稅”
北京振美傳媒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文化創意企業。4月7日,在位于朝陽區CBD核心商務區的公司里,振美傳媒的總經理盧大波給記者算了一筆稅收賬:現在我們要交的營業稅是5%,文化事業費是3%;而城市建設稅是按營業稅的7%繳納;教育附加費是按營業稅的3%繳納,加在一起就是8.5%。而我們年均營業收入是800萬元,按照行業的利潤通常是20%至30%,也就是說我們一年的利潤在160萬元至240萬元。每年上交給國家的稅就是68萬元,稅收占了公司將近1/3的利潤了。盧大波強調這還不包括人力成本、辦公場地租金、辦公支出和運營成本。這么算下來,對我們這種小的文化企業來講,幾乎每年都會虧本。
“其實我們這種小企業的盈利能力還不錯,就是稅收太過沉重,讓我們賺的錢都交給國家了。企業也因此失掉了活力,很難成長。如果不引進投資,連續虧幾年后,就是死路一條。”盧大波說道。
“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國家能對我們這種小微企業進行減稅甚至是免稅,雖然中央已經明確表示要重點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加大財稅政策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延長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期限,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享受到任何減免政策。”盧大波無奈地說。
“我們是千千萬萬小微企業生存現狀的一個縮影。文化產業大企業還不多,很多的文化企業都是小企業,而我們在解決就業上可以說是作出了很大的貢獻。我們希望國家在稅收上給予更加寬松的環境,支持我們由弱變強,由小變大。”盧大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