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標準比例是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比例。
關聯債資比例是指根據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規定,企業從其全部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以下簡稱關聯債權投資)占企業接受的權益性投資(以下簡稱權益投資)的比例,關聯債權投資包括關聯方以各種形式提供擔保的債權性投資。第八十六條規定,關聯債資比例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關聯債資比例=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
其中:
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關聯債權投資月初賬面余額+月末賬面余額)/2
各月平均權益投資=(權益投資月初賬面余額+月末賬面余額)/2
權益投資為企業資產負債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權益金額。如果所有者權益小于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如果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小于實收資本(股本)金額,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股本)金額。
根據上述規定,假設你公司只向一個關聯方(母公司)借款,2011年6月1日借入3400萬元,到12月31日仍未償還。你公司年初所有者權益金額2130萬元(800+30+700+600),假設未分配利潤1~11月每月末增加60萬元,12月末增加140萬元,年末未分配利潤1400萬元,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與年初數一致,所有者權益年末余額2930萬元。
1~5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額為0;
6~12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額為3400萬元;
全年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為23800萬元(3400×7);
1月平均權益投資=(2130+2130+60)/2=2160萬元;
2月平均權益投資=(2190+2190+60)/2=2220萬元;
3月平均權益投資=(2250+2250+60)/2=2280萬元;
4月為2340萬元,5月為2400萬元,6月為2460萬元,7月2520萬元,8月2580萬元,9月2640萬元,10月2700萬元,11月為2760萬元,12月為2860萬元。
全年各月平均關聯權益投資之和為29920萬元。
關聯債資比例=23800/29920=0.79<2.
同時向母公司借款未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因此,你公司支付的利息112萬元除應資本化的利息外,可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