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吳忠市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及等級范圍的批復
寧政函[2012]116號 2012.6.14
吳忠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吳忠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重新界定的請示》(吳政發〔2012〕31號)、《關于太陽山移民開發區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請示》(吳政發〔2012〕32號)和《關于吳忠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補充說明的函》(吳政函〔2012〕54號)收悉。經研究,同意對你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和征收范圍進行調整,調整后分為四等地段,具體為:
一等地段:每平方米稅額6元。范圍為石中高速公路以東部分:北至古城5號路,向東接銀平公路至世紀大道交匯處,西接黃河東岸濱河大道至石中高速公路段;南至友誼路,西接石中高速公路,東接東興街。
二等地段:每平方米稅額4元。范圍為石中高速公路以西部分:北至黃河東岸河濱大道;南至銀平公路接吳青路;西至福利路;東至石中高速公路。石中高速公路以東、友誼路以南部分:北至友誼路;南至南環路,向西接友誼路,向東接東興街;西至友誼路與南環路交匯處;東至友誼路和南環路交匯處。石中高速公路以東、世紀大道以北部分:北至古城5號路,向東垂直延伸至清水溝;南至世紀大道;西至銀平公路;東至清水溝。東興街以東部分;北至世紀大道;南至南環路友誼路交匯處向東垂直延伸至清水溝;西至東興街;東至清水溝。金積鎮鎮區(北至銀平公路接吳青公路;南至古青高速公路;西至吳青公路和古青高速公路交匯處;東至石中高速公路)。
三等地段:每平方米稅額2元。范圍為金銀灘鎮城鎮區域(以211國道為標志,北至211國道漢渠南側;南至211國道與金廖公路交會處;西至211國道西側500米以內;東至物探處地界東側)。高閘鎮城鎮區域(以候漢公路為標志,北至候漢公路北側500米以內;南至候漢公路南側500米以內;西至候漢公路巢絲廠處;東至候漢公路乳品廠處)。扁擔溝鎮城鎮區域(以金五路為標志,北至金五路北側500米以內;南至金五路南側500米以內;西至金五路14號界碑處;東至金五路加油站處)。紅寺堡區鎮區。
四等地段:每平方米稅額1元。范圍為紅寺堡區所轄建制鎮、工礦區及太陽山開發區。
本次調整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此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