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技術服務,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
4.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6.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包括: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
三、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
(一)稅率
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2.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3.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二)征收率為3%。
四、納稅申報
納稅人從2013年8月1日起提供的應稅服務,應于2013年9月1日起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五、納稅人的確認程序
自2013年4月15日起,主管地稅機關對屬于“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進行確認。
2013年5月20日起,主管國稅機關對經主管地稅機關確認的“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逐戶核實。納稅人應主動配合稅務機關的確認、核實工作。
2013年8月1日起,新設立、新增項目屬于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涉稅事宜。
六、其他事項
“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應主動參加主管國稅機關舉辦的輔導培訓,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發票票種核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申請、出口退免稅登記等涉稅事項。
納稅人可登陸新疆國稅局網站或撥打12366咨詢服務熱線查詢、咨詢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規定及涉稅事項的辦理流程。
新疆國稅局網站:http://www.xj-n-tax.gov.cn
納稅服務熱線:1236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