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方面,強調了充分運用、擴大影響、市為主體、規范操作和務求實效的基本原則,確定了“十二五”期間力爭完成30-50家企業的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的工作目標。
二是在試點范圍與激勵對象方面,界定了指導意見的適用范圍,包括試驗區內國有及國有控股的院所轉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的企業,省級及以上創新型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工程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省自主創新品牌示范企業,博士后工作站企業,以及其他科技創新企業。明確了激勵對象應當是重要的技術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三是在激勵方式方面,規定了股權激勵和分紅激勵兩種方式,其中股權激勵又分為股權獎勵、股權出售和股票期權。
四是在激勵方案的擬訂和審批方面,明確了企業激勵方案的擬定以及應履行的內部和外部審批程序。
五是在組織實施方面,省政府成立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工作協調小組,統籌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地試點工作。合蕪蚌三市成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全面負責本地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工作。
六是在工作流程方面,規定了擬參加試點的企業開展此項工作的步驟、程序和方法。七是在附則方面,規定了試點工作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