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聯合督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查永泉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大企業處處長
金啟鐘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處處長
副組長:孟 勇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副處長
許 玲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大企業處副處長
成 員:王 玲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處
陶 平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處
康 偉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大企業處
儲順福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大企業處
各市國稅局、地稅局應相應成立由國稅部門牽頭的聯合督導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區所列企業稅收自查督導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企業范圍:中石化部分在皖成員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時間安排:2012年1月31日前為企業自查準備階段,2月1日至3月31日為自查督導階段;4月1日至4月5日為自查督導結果上報階段。
(三)自查方式及內容:自查企業利用總局統一下發的稅務自查軟件,自查2008年至2010年納稅年度涉及的全部稅種(含礦區使用費、教育費附加)涉稅事項處理的合規性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此次自查督導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抽調業務素質高、行業管理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干加入聯合督導工作小組,國地稅部門做到統一調度、協同配合。
(二)制定督導工作方案,組織督導工作小組成員認真學習自查軟件的使用方法和石油石化行業稅收政策,督促、指導企業認真開展自查工作。
(三)聯合督導工作小組應結合自查軟件及日常征管、納稅評估、稅務稽查所掌握的企業涉稅風險點和問題,對自查企業采取逐戶蹲點輔導自查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指導、咨詢和服務,力爭將企業的風險問題在自查階段得以解決。如出現企業自查不認真、不配合督導工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省聯合督導小組。
(四)對企業在自查工作中發現的稅收問題,應督促企業按照要求在自查軟件中填寫相應的工作底稿,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及時征收應補稅款及滯納金。
(五)在企業自查過程中發現的稅收法規、政策不明確或執行中稅企雙方有爭議的稅收問題,應通過自查問題請示單(附件2)方式,及時向省聯合督導小組報告。
(六)加強對企業自查工作進度和階段性結果的統計和匯總,按照要求及時報告自查工作進度。應分別于2月24日、3月12日、3月28日前向省聯合督導小組報送《企業自查工作進度統計表》(附件3)及《企業自查情況分戶統計表》(附件4)。
(七)自查階段工作結束后,各聯合督導工作小組應督促企業報送自查數據包,并將自查數據包和自查督導總結報告于4月5日前上報省聯合督導小組。
總結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是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包括督導組織機構、督導主要形式,特別要體現工作特點、亮點;
二是企業自查情況,包括企業開展自查情況的總體評價、好的典型做法、存在的主要問題,自查補稅情況等;
三是工作建議。包括企業反映的稅收政策、征管方面有待商榷的問題、此次自查工作及軟件方面的缺陷以及自查工作的建議和體會等。
報送資料路徑:
國稅:FTP/centre/大企業稅收管理處/2012年中石化稅收自查文件夾;地稅:邁捷郵箱sj-wangl@ah-l-tax.gov.cn
聯系人:
康偉(國稅) 0551-2858602
王玲(地稅) 0551-5100723
附件下載:rar文件
1.自查企業名單(excel文件)
2.自查問題請示單
3.自查工作進度統計表(excel文件)
4.自查情況分戶統計表(excel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