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應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貨物和不動產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和不動產的銷售額。
問:事業單位的開辦資金是否和實收資本一樣,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25號)規定,對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凡屬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單位,其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按其他賬簿定額貼花,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不貼花。凡屬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的單位,其營業賬簿,應對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按規定貼花。
問:房屋置換如何繳納契稅?
答:如果交換后的房屋與原房屋價值相等,可免征契稅,如果交換后的房屋比原房屋價值高,則按差額繳納契稅。具體依據是:1.《契稅暫行條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所有權交換的契稅計稅依據,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2.《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之間相互交換,按照前款征稅。
對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所有權交換及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之間相互交換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的計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問:環氧大豆油、氫化植物油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氧大豆油氫化植物油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3號)規定,環氧大豆油、氫化植物油不屬于食用植物油的征稅范圍,應適用17%增值稅稅率。環氧大豆油是將大豆油滴加雙氧水后經過環氧反應、水洗、減壓脫水等工序后形成的產品。氫化植物油是將普通植物油在一定溫度和壓力下經過加氫、催化等工序后形成的產品。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執行。
問: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已繳納的車船稅是否可以辦理退稅?
答:根據《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可以退還自報廢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具體辦理流程:對于車輛達到報廢年限的,應先到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注銷登記,憑注銷登記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相應的稅款。
問:車主繳納車輛購置稅后,如果想為車輛轉籍應怎樣辦理手續?
答:根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5號)規定,轉籍是指同一車輛的登記注冊地發生變動的情形。車輛轉籍分轉出和轉入。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時,車主應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變動手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檔案變動手續。
車主辦理車輛轉出手續時,應如實填寫變動表,提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車輛轉出證明材料。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據此辦理檔案轉出手續,向轉入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車輛購置稅檔案轉移通知書》。車主辦理車輛轉入手續時,應如實填寫變動表,提供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完稅證明正本、檔案轉移通知書和檔案。轉入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將轉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完稅證明正本、檔案轉移通知書和檔案留存。對轉籍車輛核發新的完稅證明正本(副本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