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地稅函〔2015〕9號 2015-03-16各區地方稅務局,各直屬、派出機構,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的通知》(廈府〔2015〕4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稅收服務措施逐步復制推廣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4〕545號)等文件要求,落實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以下簡稱“自貿區”)有關稅收工作部署,推進和服務自貿區建設,營造良好的稅收發展環境,現就做好自貿區稅收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一)推進自貿區在投資環境國際化和兩岸投資貿易便利化進程中的稅收管理與服務創新,凸顯稅務機關助力自貿區建設與發展的積極作為。
(二)遵循依法治稅和轉變政府職能的基本原則,服務于國家重大戰略,敢于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監管模式和發展經驗,努力做到服務最大化、干預最小化。
(三)著眼于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探索建立以提升辦稅服務體驗為重點的稅收管理服務制度,不斷優化稅收環境,進一步把握機遇,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自貿區建設的步伐。
二、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自貿區稅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吳振坤
副組長:洪和平、張毅、陳海濤、林蘇濱
成員:市局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處、風控中心、稅政一處、稅政二處、規費處、征管處、納服處、信息分局、涉外分局、稽查局、象嶼分局以及海滄區局、湖里區局的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工作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納服處,負責整體工作的統籌協調。法規處、征管處、風控中心、納服處、辦公室、信息分局分別作為政策法規、征收管理、風險防控、納稅服務、宣傳報道、技術保障等工作組的牽頭單位,各成員單位積極配合。各工作組分工如下:
(一)政策法規組
1.組織落實自貿區試點任務中我局承擔的政策法規工作任務,積極跟進稅務總局關于推進自貿區建設稅收工作的意見,落實各項稅收政策。
2.跟蹤研究和評估政策執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稅務總局匯報自貿區稅收工作開展情況。
3.認真梳理與自貿區建設發展不相適應的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清理或向上級提出修改意見,為自貿區長遠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
4.推進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稅務行政審批目錄清單制度和稅務機關權力清單制度。推動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再造,進一步縮短審批事項環節和時限。
(二)征收管理組
1.牽頭落實稅務總局關于上海自貿區創新稅收服務措施復制推廣方案中的網上自動賦碼、網上自主辦稅、網上審批備案、網上區域通辦等創新服務措施。落實自貿區“三證合一”登記改革工作,力爭實現“一證一碼”。開發建設CA認證和電子簽章系統,拓展電子影像系統功能,推進辦稅事項全程電子化,逐步實現“無紙化辦稅”。
2.依照征管規范,推行“無過錯推定”原則,探索在自貿區內率先改進稅收征管、優化征管流程的可行措施。
3.修訂完善征管規程,組織編印各項稅收業務工作流程和辦稅指南。
4.協調解決象嶼分局、海滄區局、湖里區局進駐自貿區的征管業務方面問題并指導開展業務培訓。
(三)風險防控組
1.探索和完善自貿區稅收風險防控運行機制,強化稅收后續管理。
2.推動自貿區各部門間的涉稅信息交換和共享,加強第三方信息的分析應用,提高管理效率。
3.積極探索風險管理導向下的稅務管理新模式,貫徹柔性執法理念,優化稅收法治環境。
(四)納稅服務組
1.牽頭落實稅務總局關于上海自貿區創新稅收服務措施復制推廣方案中的網上納稅信用評價、創新網上服務等創新服務措施。積極推動納稅信用與社會信用體系相融合,不斷優化咨詢服務、免填單服務、提醒服務、預約服務等辦稅服務體驗。
2.結合稅收工作實際,研究探索在自貿區內可以采取的納稅服務創新和便民辦稅服務措施。
3.充分借助創新服務手段,加強自貿區稅收政策、辦稅流程、創新服務措施的宣傳和輔導。
4.協調解決象嶼分局、海滄區局、湖里區局進駐自貿區的納稅服務方面問題。
(五)宣傳報道組
1.制定自貿區稅收工作的總體宣傳方案,統一對外發布資訊信息。
2.及時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納稅人發布自貿區稅收工作進展情況,廣泛深入地宣傳自貿區稅收政策、創新管理和服務措施等。
3.指導象嶼分局、海滄區局、湖里區局開展相關宣傳工作。
(六)技術保障組
1.負責自貿區稅收工作的技術保障工作。
2.根據各成員單位提交的業務需求,及時調整和修改相關應用軟件,做好信息化配套銜接工作。
3.不斷完善移動辦稅APP功能,拓展移動辦稅渠道,優化移動辦稅和掌上辦稅。
4.協調解決象嶼分局、海滄區局、湖里區局進駐自貿區的技術方面問題。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5年3月15日前)
按照《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掛牌前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方案》,完成自貿區掛牌前期籌備工作。征管處負責落實自貿區“三證合一”試點任務,納服處負責完善納稅信用服務平臺,法規處負責稅收政策的梳理和研究,象嶼分局和海滄區局負責入駐綜合服務大廳辦稅服務窗口的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備和培訓。
(二)初期建設階段(2015年底前)
認真實施自貿區試點任務和稅務總局關于上海自貿區創新稅收服務措施復制推廣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務,積極落實網上自動賦碼、網上自主辦稅、網上審批備案、網上區域通辦、網上信用評價、創新網上服務等創新服務舉措,對于尚未實現的項目要全力推進,力爭在年內全部復制推廣到位。積極探索手機APP和微信辦稅,爭取在服務創新上有新的突破和提升。
(三)工作提升階段(2016年)
不斷深化創新稅收管理服務,積極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自貿區稅收管理服務創新措施,及時總結經驗,在全市范圍內復制、推廣。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市局領導小組要發揮統籌協調職責,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牽頭抓落實的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明確工作時間表,不定期召開情況通報會,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抓好工作落實。象嶼分局、海滄區局、湖里區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打造優質的自貿區稅收管理服務環境,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分管負責人要擔負具體領導責任,統籌協調、一抓到底。
(二)精心組織,加強溝通協作。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與對口部門的溝通聯系,服務大局,服務基層,相互支持配合,精心組織實施,信息充分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象嶼分局、海滄區局、湖里區局要做好具體工作落實,積極回應納稅人的涉稅訴求,遇到問題要及時反饋,上下一心,團結一致,共同推進自貿區建設。
(三)依法治稅,創新稅收服務。要轉變政府職能,改變思想觀念,積極創新和探索借鑒。只要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稅務總局沒有明確不允許的,就可以大膽嘗試和創新,努力提升和優化稅收管理和服務能力,力爭最大限度地便利納稅人。
(四)及時總結,擴大宣傳推廣。實時跟蹤自貿區建設的推廣實施情況,定期總結經驗,加強信息報道和宣傳推廣,通過網站、微博、微信和報紙、電視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積極營造自貿區辦稅便捷、高效的稅收服務氛圍。各牽頭單位每月25日前要將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及工作亮點報送市局納服處匯總。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