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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金融[2015]80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推動科技金融創新支持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
發布時間:2015/7/16 來源: 閱讀次數: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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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推動科技金融創新支持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京金融[2015]80號 2015-6-4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科研機構及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若干意見(試行)》(京政辦發[2015]35號)(簡稱“京科九條”),按照市委辦公廳《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若干意見(試行)》實施細則的工作分工要求,市金融局、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中關村管委會聯合制定了《北京市關于推動科技金融創新支持科研究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F將《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北京市關于推動科技金融創新支持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實施辦法》
特此通知。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5年6月4日
附件: 北京市關于推動科技金融創新支持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科研機構及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若干意見(試行)》(京政辦發〔2014〕35號),鼓勵和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強對科研事業單位、高等學校的科研機構、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中的科研機構在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過程中的融資支持,優化北京市科技金融服務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鼓勵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專業性及綜合性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在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科技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科技保險、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中介服務等方面開展創新,為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服務和支持。
第二章發展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 第三條鼓勵和引導國內外知名天使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龍頭產業集團、在京科研機構設立針對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前孵化階段的天使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國內外具有領先優勢和產業化發展潛力的項目。
第四條支持天使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與創業孵化平臺開展合作,利用“創投+孵化”模式,為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資金、平臺與業務等組合支持。
第五條支持海外資本在京設立創業投資機構。推動外資機構投資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引進國際先進科技成果。推動資本金意愿結匯試點,便利海外風險投資機構以結匯資金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股權投資。
第三章完善科技貸款和融資擔保服務 第六條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創新科技貸款產品和服務,為科研機構及其項目團隊利用知識產權、股權、科技企業及個人信用、科研設備、科研用地融資提供多樣化貸款產品。
第七條落實國家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各項獎勵政策,鼓勵政策性擔保機構擴大科技擔保規模,引導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強對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創新服務。
第八條推進組合金融服務模式創新,鼓勵銀行針對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與擔保、融資租賃、保險、股權投資等機構合作,運用認股權貸款、股權質押貸款、貸款保證保險、信托計劃、集合票據、企業債券以及股權投資等融資方式,推出組合融資產品。
第四章加強科技融資租賃服務 第九條引導融資租賃機構為科研機構提供融資租賃業務,鼓勵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科研機構運用融資租賃手段,解決研發設備采購與維護、產業化項目生產線建設等方面的資金困難。支持有條件的科研機構申請設立融資租賃機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十條鼓勵融資租賃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組合服務。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融資租賃擔保業務,推進開展融資租賃與創業投資相結合、租賃債權與投資股權相結合的“創投 租賃”業務。
第五章加大科技保險力度 第十一條發揮科技保險對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的風險管理功能,創新科技保險產品,重點支持保險機構圍繞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開展服務和創新。建立新技術新產品“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推動“首臺套”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重大裝備產品責任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科技保險險種的創新與推廣。
第十二條支持保險資金投資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鼓勵保險機構利用多種方式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投資。推動科研機構開展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試點。
第六章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第十三條支持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科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加大對科技企業改制上市支持力度,支持科技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
第十四條完善科技企業債務融資市場,支持科技企業利用企業債券、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新型債務融資工具以及集合融資工具,進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融資
第七章加強科技金融中介服務 第十五條支持知識產權評估、技術轉移、專利代理、信用評級、信用增進等科技金融中介服務組織發展,鼓勵各類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投融資信息服務平臺。
第十六條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利用首都科技大數據開放機制,加強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的融資對接服務,推動建立市場化的項目篩選機制,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針對性融資服務。
第十七條鼓勵股權眾籌、網絡信貸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聯網金融企業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推動建立面向科研機構線上、線下的多層次投融資服務體系。加強對服務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金融企業等新興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
第八章加強組織保障 第十八條加強信息服務支撐,建立統一跨部門的科技金融信息發布機制,及時發布促進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市科委、市金融局等有關部門聯合建立跨部門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融資服務協調機制,統籌利用科技、金融、財稅等相關政策,形成跨部門聯動政策支持機制。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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