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為加強我市房地產稅收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規定,現對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作出如下調整:車庫、車位、店鋪、別墅預征率為4%,住宅(不含別墅)及其它建筑物預征率為3.5%。從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統一執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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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相關政策——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梅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