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網絡申報離線版功能升級的通知尊敬的納稅人:
為方便您辦理納稅申報,減輕網絡申報系統負載,省國稅局業務和技術部門通力配合,目前已開發完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含電信、鐵路、郵政、營改增“匯總計算、分別入庫等企業)離線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離線申報等新功能并將《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新增進增值稅網絡申報離線版中。
從2015年7月1日起我省增值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網絡申報將全部改為離線方式申報。現將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離線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第23號)要求,我省將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啟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由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二)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納稅人采用網絡申報方式申報納稅的,使用增值稅網絡申報離線版進行申報填寫。
(三)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納稅人采用直接上門申報或介質申報方式申報納稅的,填寫紙質《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并加蓋印章,在辦理納稅申報時一并交辦稅服務廳保存。
二、郵政、電信、鐵路總分支機構及采取”匯總計算、分別入庫“的營改增總分機構企業離線申報功能
(一)實現郵政、電信、鐵路分支機構納稅人離線填報《傳遞單》及使用離線版網絡申報功能。
(二)實現郵政、電信等總機構納稅人使用離線版網絡申報系統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功能,開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附表四”分支機構預繳稅款“欄次由總機構根據實際發生情況填寫。
(三)實現采取”匯總計算、分別入庫“的營改增總機構企業通過離線版網絡申報系統填報《企業應稅項目增值稅分配表》功能并實現離線網絡申報。實現”匯總計算、分別入庫“的營改增分支機構企業離線申報功能。取消”匯總計算、分別入庫“總分機構納稅人原申報流程,新流程更改為:總機構填寫《分配表》并完成網絡申報,將《分配表》通過其他渠道傳遞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依照《分配表》完成申報。
三、文化事業建設費離線申報
(一)實現文化事業建設費納稅人使用離線版網絡申報功能。
(二)文化事業建設費納稅人在使用文化事業建設費離線申報時,應先行申報增值稅網絡申報,然后”初始化“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再進行下載,才能完成文化事業建設費離線申報。
四、使用增值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網絡申報系統離線版的相關資料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載。如果您在使用網絡申報離線版系統過程中遇到問題的,請及時與您的主管國稅機關聯系或者撥打12366熱線尋求幫助。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