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7日下午2時30分,一組稽查人員首先來到該公司位于椒江區葭芷街道三山村的辦公場所開始實施檢查;另一組稽查人員則蟄伏于某小區附近按兵不動,以免打草驚蛇。簡陋的辦公室里只有寥寥數名工作人員,企業相關負責人都不在現場。針對這一情況,稽查人員意識到有關人員可能身在秘密辦公場所,當務之急是將其引離,以便第二組人馬能夠趁其空虛,出其不意地深入“虎穴”來個“奇襲”。
為此,一方面稽查人員對在場人員表示只是進行例行稅務檢查,借以放松其警惕心理;另一方面,專案組安排人員在辦公室外圍嚴密布控,防止有人通風報信。隨后,稽查人員以檢查文書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收,同時還需了解日常經營情況為由,讓辦公室里的工作人員通知公司有關負責人到場。
10多分鐘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總經理吳某以及出納李某等來到辦公室,稽查人員也在依法定程序辦妥文書送達手續后對辦公室進行了仔細的檢查。這處的檢查自然找不到有價值的資料,在場的當事人對此也心知肚明,臉上甚至隱隱飄過幾絲得意的神情。然而,他們不知道在其自以為絕對秘密安全的“虎穴”里, “奇襲”已然展開。
得知相關負責人已全部到位的消息后,部署在椒江區某小區的另一組稽查人員立刻按計劃開始行動。這處秘密辦公場所藏身居民樓中,由于企業負責人已經被第一組稽查人員用計調離,這里的工作人員驚訝之余只能被動配合檢查。果不其然,稽查人員在這里發現了企業的大量賬外資料,突擊取證大獲成功。同時,專案組還要求公司相關負責人隨稽查人員到局里接受調查。至此,稽查人員迅速而順利地完成了下戶檢查的工作,初戰告捷。
一絲不茍,鉛筆字跡覓得玄機
時針指向下午5時30分,面對一大堆企業賬外資料,稽查人員顧不上吃飯就開始了認真的檢查和梳理工作。由于企業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調取的資料量大而復雜。對此,稽查人員意識到要找到違法證據就必須要有“顯微鏡”和“加速器”,一方面要和時間賽跑,抓緊梳理;另一方面又要一絲不茍,不放過任何一點蛛絲馬跡。
一名稽查人員在檢查2張裝訂在一起的、看似普通的收據時,背面隱隱的鉛筆字跡吸引了他的目光,細細端詳,發現其雖然潦草模糊,但是非常疑似“三門”二字。莫非這與三門發票案有關?審視這2張收據上的內容:支付現金合計7萬余元,金額在三門“3·23”案件2%~4%的開票費范圍內,收據上注明的時間與該公司收取三門縣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時間也很接近……突破就在這里!經專案組研究,確定這張收據就是稽查人員苦苦找尋的關鍵證據,這無疑為盡快查實本案注入了一劑催化劑。
情理并用,政策攻心突破防線
當晚,對企業相關當事人的詢問調查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開始對公司出納李某的詢問調查進展緩慢,面對稽查人員的詢問,她一概以“不知道”來回應。稽查人員對其曉以大義、動以真情,強調只要知錯能改、積極主動配合檢查,就能爭取寬大處理。
恰在此時,負責檢查賬外資料的人員拿來了那2張異常收據。李某的眼睛從第一眼瞟到收據起便緊盯不放,雙手緊握在一起,眼神充滿慌亂。稽查人員要求她就這2張收據作出說明,并安慰她只要如實交代便能從寬。經過了前面的政策攻心,在此關鍵證據前,李某的心理防線徹底被突破,聲淚俱下地承認這便是公司總經理吳某向公司報銷購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支付的開票費,并交代了公司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違法事實。隨后,在事實和證據面前,徐某和吳某也放棄了狡辯,向稽查人員坦白交代了全部案情。至此,整個案件的脈絡已經完全浮出水面,而時間方才過凌晨2時。
兵貴神速,短短不到12個小時的時間內,稽查人員便完成了調賬取證、資料分析和人員問訊的全過程,掌握了案件的違法事實。經查明,因增值稅進項抵扣不夠,2009年8月~9月間,該公司總經理吳某經法定代表人徐某同意后,通過中間人按票額2.5%現金支付開票費,取得三門縣某公司虛開的27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為2480432.7元,稅額為421673.59元,價稅合計2902106.29元。案件至此水落石出,真可謂速戰速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