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9號 2013-6-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1號)規定,現將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增值稅、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納稅期限由一個月調整為一個季度。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小規模納稅人,其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期限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期限相同。
二、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內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認定之日起,納稅期限調整為月。
三、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和責令認定納稅人(定期定額征收戶除外),需按季報送《增值稅季度納稅申報明細表(適用于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責令認定的納稅人)》(附件1),并分月填寫數據。
定期定額征收的小規模納稅人需按季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雙定戶納稅人)》(附件2),并分月填寫數據。
本條“責令認定納稅人”是指年應稅銷售額已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在責令認定期限內未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一般納稅人資格申請表》或《不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申請表》,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納稅人。
四、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渡钲谑袊叶悇站株P于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增值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公告》(2013年第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下載:rar文件
1.增值稅季度納稅申報明細表(適用于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責令認定的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雙定戶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