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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便函[2011]13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稅率文庫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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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稅率文庫的通知 貨便函[2011]130號 2011.8.29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huán)氧大豆油氫化植物油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3號)的相關規(guī)定,對部分油脂產品在出口退稅率文庫中的設置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見附件)。 在新版出口退稅率文庫未下發(fā)前,審核中出現的疑點在排除其他原因的情況下,人工審核予以通過。 上述調整情況,請你局及時通知相關企業(yè)。 附件: 出口退稅率文庫調整情況表 序號 商品編碼 名 稱 調整情況 執(zhí)行時間 征稅率 退稅率 1 1518000000 化學改性的動、植物油、脂 17% 15% 2011年8月1日起 2 1516100000 氫化、酯化或反油酸化動物油、脂 17% 15% 2011年10月1日起 3 1517901001 動物油脂制造的起酥油 17% 15% 4 1517909001 其他混合制成的動物質食用油脂或制品 17% 15% 5 1520000000 粗甘油,甘油水及甘油堿液 17%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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