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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建期業務招待費的財稅處理政策探討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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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籌建期間經常會發生一些業務招待費支出,這些支出在會計和稅法中分別如何處理,產生的差異如何調整是很多企業比較關心的問題——一、籌建期間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1、《企業會計制度》的處理《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除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因此,籌建期間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計入長期待攤費用。2、《企業會計準則》的處理開辦費不再通過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核算,而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對管理費用科目會計處理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我們可以看出,《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籌辦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一樣,計入長期待攤費用,《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業務招待費不屬于開辦費的列支內容,直接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列支。二、業務招待費的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秶叶悇湛偩株P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執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來看,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限額按照發生額的60%和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計算,企業在籌建期間無銷售(營業)收入,因此籌建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不得稅前扣除。關于這一理解,稅法尚無具體規定,但有些地方的稅務機關已經在相關文件中予以了明確,例如,《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大地稅函[2009]18號)中就有明文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不包括業務招待費、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的開辦費中,如包括業務招待費、廣告和業務宣傳費應按照稅法規定執行,即此兩項費用稅前扣除的前提必須有銷售(營業)收入。”三、籌建期間業務招待費如何納稅調整1、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已經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開始經營之日一次性稅前扣除。稅法規定籌建期不作為企業的虧損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因此,企業籌辦期間的業務招待費在開始生產經營年度計入當期的費用,按照發生額的60%和開始生產經營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計算,超過部分進行納稅調整。開辦期發生的沒有扣除限額的其他長期待攤費用可以在開始生產經營年度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也可以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年攤銷。2、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計入當期損益。稅法規定籌備期間發生的費用在開始生產經營當年計入當期的損益,按照發生額的60%和開始生產經營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計算,超過部分進行納稅調整。3、開始生產經營年度的確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91號)規定:對新辦企業、單位開業之日的執行口徑,統一為納稅人從生產經營之日起開始計算。生產經營之日,是指從納稅人開始從事生產經營的當天算起,包括試營業?!秶叶悇湛偩株P于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執行口徑的批復》(國稅函[2003]1239號)的規定,對新辦企業、單位開業之日的執行口徑統一為納稅人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秶叶悇湛偩株P于新辦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執行起始時間的批復》(國稅函[2007]365號)規定,新辦企業減免稅執行起始時間的生產經營之日是指納稅人取得第一筆收入之日。同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的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也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計算。因此,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之后,開始生產經營年度指企業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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