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是否可申請退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的規定:“第二十條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