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料加工數據核對工作的通知
市本級各進料加工業務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要求,本月我們對市本級所有進料加工業務進行一次核對?,F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企業數據與稅務端電子數據核對。數據核對表格填寫說明:本表數據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企業核對數據,第二部分為稅務端電子數據,包括電子傳輸系統和審核系統數據。其中稅務機關審核系統數據,如與傳輸系統比對一致的數據,均以“Y”標注,企業無需調整。
以上數據均以手冊號、報關單號為序排列。請企業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數據,與企業實際發生的進料加工相關業務單證核對,核對一致的,無需填寫。核對中發現稅務機關提供的數據存在缺失的,請在該手冊報關單的末端的“企業新增報關單號”中填列,并注明金額的美元數人民幣數后上報。
2.除核對稅務端數據外,企業還需對自有數據進行核對:對本企業申報系統中已錄入的進料加工數據,與企業實際發生數據進行核對,重點查看手冊號碼,金額等相關欄目。相關數據為手冊核銷的重要項目。如有錯漏,請填寫申報錯誤數據統計表一并上報稅務機關。為明年4月份的手冊核銷做好準備。
3.企業缺失報關單上報數據時,需附缺失報關單的復印件。缺失手冊的,需附缺失手冊的結案通知書復印件。
4.請企業在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相關數據的核對上報工作。
如有其他不明之處,請及時與進出口處聯系。
嘉興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處
2013-11-25